定损期限有多久?
一、定损期限有多久?
你好,暂时没有相关资料明确规定定损时间。
就通常情况而言,每个保险公司都有相应的制度:在被保险人将车辆送达指定拆检场所时,必须在一个工作日内到达拆检现场查勘,并随时跟踪拆检流程,固定客观证据。在所有证据取足后的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查勘定损报告。
通常情况下时间限制是三天左右,也有部分保险公司的时间是一周。您只要向保险公司报案,一般情况下都会及时受理、及时理赔的
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没有严格的时限要求,不过损失小的情况下越早联系定损结案越好,因为保险公司不可能一直挂着你的案子不处理,他们内部也有指标考核结案周期的。
建议你最好两三周之内能回来定损,时间再长的话你车上的伤痕风蚀日晒会变得难以鉴定损失原因,如果因比引起定损纠纷那就不容易处理了。
总之越早定损越好,实在回不来就打保险公司客服和定损人员沟通一下,把自己的特殊情况说清楚。
二、事故定损一般多长时间?
交通事故定损的时间限制
1、财产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这样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2、自知道车辆发生损失之日起,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你需要定损,自损失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内你随时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车险定损期限与定损价格与保险公司必然是存在联系的,例如:如果车辆在异地遇到了交通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全国通赔,就决定了车主能不能获得损失赔偿;保险公司在异地有没有服务网点,则直接决定车险定损的时间长短;异地定损后,维修中心是返回原地还是就地维修,不但影响着理赔时间,而且决定着维修费用的多少。不过,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也基本都可以办理全国通赔服务了,全国范围内的网点也在不断的增加。车主登陆平安车险网销平台就可以查询到所在地网点的地址、电话、联系人,这样在事故发生后,报案方便、出险迅速、定损员获得事故一手信息,确保定损的准确性,提高了整体理赔速度。
三、机动车事故报案后,维修可延迟多久?
1、财产险的理赔时效一般是2年,这样两年的规定是,被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起,2年内没有提出索赔的,视为放弃索赔权。
2、自知道车辆发生损失之日起,48小时之内向保险公司报案,随后你需要定损,自损失之日起开始计算,两年内你随时有权利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
3、车险定损期限与定损价格与保险公司必然是存在联系的,例如:如果车辆在异地遇到了交通事故,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是不是全国通赔,就决定了车主能不能获得损失赔偿;保险公司在异地有没有服务网点,则直接决定车险定损的时间长短;异地定损后,维修中心是返回原地还是就地维修,不但影响着理赔时间,而且决定着维修费用的多少。不过,目前各大保险公司也基本都可以办理全国通赔服务了,全国范围内的网点也在不断的增加。车主登陆平安车险网销平台就可以查询到所在地网点的地址、电话、联系人,这样在事故发生后,报案方便、出险迅速、定损员获得事故一手信息,确保定损的准确性,提高了整体理赔速度。
四、我追尾别人车勘察员已经勘察,叫那人去四S店定损,有期限吗?
没有强制性期限,但建议你早作定损理赔,因为保险公司理赔案件有时效要求,你如果不早结案,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会不断的打电话催促您完成此次事故的理赔,所以,早结案,早省事。
五、平安车险的定损期限是多少天?
21号修车场把零件拆下来,并记录所需要换的零件总价和维修费用单据。
22号下午,平安车险定损人员把单子拿走了。他说拿回去重新评估下多少价钱。。。。。问下他的期限是多少天?多少天后才可以修车。。。
六、车辆报废如何定损?
按合同规定损失赔。 出险-报案-查勘-定损-核价-核损-核赔-支付 1.报案:一般保险公司要求在事发48小时内报案。 (1)出险后,客户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 (2)内勤接报案后,要求客户将出险情况立即填写《业务出险登记表》(电话、传真等报案由内勤代填); (3)内勤根据客户提供的保险凭证或保险单号立即查阅保单副本并抄单以及复印保单、保单副 本和附表。查阅保费收费情况并由财务人员在保费收据(业务及统计联)复印件上确认签章(特约付款须附上协议书或约定); (4)确认保险标的在保险有效期限内或出险前特约交费,要求客户填写《出险立案查询表》,予以立案(如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要求客户填写),并按报案顺序编写立案号; (5)发放索赔单证。经立案后向被保险人发放有关索赔单证,并告知索赔手续和方法(电话、传真等报案,由检验人员负责); (6)通知检验人员,报告损失情况及出险地点。 以上工作在半个工作日内完成。 2.查勘定损 (1)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2)要求客户提供有关单证; (3)指导客户填列有关索赔单证.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 (1)营业部、各保险支公司内勤人员审核客户交来的赔案索赔单证,对手续不完备的向客户说明需补交的单证后退回客户,对单证齐全的赔案应在“出险报告(索赔)书(一式二联)上签收后,将黄色联交还被保险人; (2)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理算复核 (1)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 (2)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1)产险部权限内的赔案交主管理赔的经理审批; (2)超产险部权限的逐级上报。 6.赔付结案 (1)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 (2)财务对赔付确认后,除陪款收据和计算书红色联外,其余取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