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医疗保险新政策是否需要本人办理?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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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医疗保险新政策是否需要本人办理?
2018年的政策如下:一、参保范围。
具有本区户籍、未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的城乡居民和外来常住人员,均可参加居民医疗保险。
二、筹资标准和参保手续。
2018年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180元,社会保障卡个人账户按每人每年70元标准划入。
70周岁以上老年居民(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城乡最低保障对象、扶贫对象、重度残疾人、城镇“三无”人员、农村独女及双女户父母、五保对象、孤儿个人不缴费,必须办理参保手续,由相关部门认定资格,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
已参保人员凭《居民医疗保险证》或社保卡、身份证到村(居委会)办理缴费(续保)手续;未参保人员带1寸照片两张、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办理参保手续。
2000年1月1日以后出生人员认定为未成年居民。
三、医疗待遇。
在辖区乡镇镇卫生院住院200元以上按80%报销,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一级以下医院发生的基本药物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二级医院500元以上按70%报销,在中医院住院使用中药饮片和中医技术发生的住院费用,报销比例提高10%三级医院1000元以上按55%报销。
五、特别提示。
市外转诊转院或市外就医的,不得转往营利性的中外合资医院、非公立医院、未获得当地政府批准作为医保定点医院的部队医院、县级以下医院及各类社会兴办的专家门诊、诊所就医。
在上述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基金不予支付。
市外就医报销时间截止到次年2月底。
六、缴费截止时间。
居民缴费截止时间为2017年12月20日。
七、办理地点。
居民在所属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