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同缴费个人养老金账户该怎么处理?
什么是视同缴费?
视同缴费,指的是按照国家规定,个人不需要缴费,就可以视同缴费的一类工作年限。
视同缴费并不是无人缴费,而是相关年限费用由国家承担。
《社会保险法》中明确规定,国有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养老保险缴费,目前是本人负担一部分,用人单位负担一部分,灵活就业人员自己承担全部基本养老保险费。
目前,职工本人缴费是缴费基数的8%,用人单位缴费比例是按照16%确定,但有可能是按照工资总额,也有可能是按照职工的缴费基数。
灵活就业人员一般按照20%的个人自选缴费基数确定缴费数额。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养老金待遇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没有个人账户部分。
视同缴费年限,由于没有实际缴费也就没有个人账户部分。
从国家层面来讲,养老金个人账户实际上属于个人的财产。
万一没有领取完毕职工就去世,继承人可以继承。
视同缴费年限养老金待遇。
目前我们只要参保缴费,养老金待遇就包括两部分: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没有个人账户,也就没有个人账户养老金,那么相对而言就不公平了。
因此国家规定视同缴费年限,期间会额外发放过渡性养老金作为补偿。
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全国是统一的,但是过渡性养老金各地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最初确定的公式却是不一样的。
一般都是跟退休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相挂钩,乘以平均缴费指数或者一和平均缴费指数的平均数,乘以视同缴费年限,再乘以过渡系数。
过渡系数是1%~1.4%,各省市并不一样。
北京、天津是1%,黑龙江、上海、深圳是1.2%,山东、四川、山西是1.3%,浙江、云南等地是1.4%。
视同缴费年限的缴费指数缴费指数指的是当年职工本人的缴费基数除以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
按理说视同缴费年限,并没有缴费指数。
因此,各地在计算平均缴费指数的时候,很多地方都是按照实际缴费年限期间的减肥指数的平均值,作为全部缴费年限的平均缴费指数。
不过,像上海等一些特别地区,直接规定了视同缴费年限期间的缴费指数就是1,大家都平等的按照社平工资的100%视同缴费。
这种情况下,就不会因为后期缴费基数低而降低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也不会因为缴费基数高而过度提高过渡性养老金待遇了。
机关事业单位的视同缴费指数。
2014年10月国家实行的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2014年10月之前的缴费年限也是视同缴费的。
不过,机关事业单位原先的退休金待遇,跟相应的级别有非常重要的关系。
因此,过渡性养老金要体现出相应的级别因素。
山东省将视同缴费指数分为三部分:一是职务、岗位指数,根据级别确定。
二是级别、薪级指数,根据级别和薪级确定。
三是调节指数,根据各地2014年9月退休补贴标准,对应的相应指数。
毕竟当时各地补贴标准并不一样。
这三项指数相加,就是最终的视同缴费指数。
视同缴费指数,实际上跟退休时的职务和岗位有很大关系。
只要级别够高,很容易达到1.5以上。
因此,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务和岗位级别还是非常重要的。
综上所述,视同缴费年限期间,有视同缴费的待遇计算方法,绝对不会让大家吃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