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裁,董事长,总经理在分别行使什么权利,谁是实际老板?
为了回答好这个问题,这几个职位的名称我们先理解和界定一下,然后在谈他们分别行使什么权利,并回答谁是老板的问题。
我们就从公司从高到低的职位一一解释。
这里的解释仅仅针对稍有规模的公司进行说明。
一、董事长。
大家知道,公司的最高层是股东大会,是有所有股东组成的。
股东大会通过选举,成立董事会,而董事会则代表股东大会行使公司的各方面的权利,主要权利之一就是经营权。
无论任何组织,都应该有一个“头”,或者领导者。
董事会也是如此,而董事长就是董事会的头。
如果有多个公司组成的组织,会产生多个董事会,也会有多个董事长。
这么多董事长,在一个组织里谁说了算?
于是多个董事长又会派生出另外一个头衔,那是董事会主席。
董事长这个名称在《公司法》里有据可查,是一个正式的名称,而非坊间、民间的叫法,它是一种正式的职务。
二、总裁。
总裁的头衔很有意思。
在《公司法》里找不到这个名称的踪迹,换句话说,总裁并非一种官方的正式名称,它存在于坊间、民间,再换句话说,它是一种荣誉、名誉,更多情况下还是一种虚职。
但在很多公司,都能够在它们的组织架构里找到这个职位的名称。
为什么会这样?
因为总裁这个名称比总经理这个名称更有派头,于是很多公司就使用了总裁这么一个虚职的名称。
这里分几个情况来说明一下:一是当一个公司里是夫妻当家的时候,他们中一个人是董事长,另一个则是总裁,而总裁又担负着总经理的职能和职责。
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长、总裁、总经理就他/她一个人,这个时候总裁只是一种叫法而已,并没有什么实际意义(刚才说了,之所以这个名词存在,是因为它象征着一种荣誉、名誉)。
还有一种情况,是董事长是一个人担当,总经理是另外一个人担当,担当总经理的人或许是股东或许是什么特殊关系,但却不适合做总经理的职位,于是就拔高一个头衔 - - 成了总裁,再招聘一个人或空降一个人或内部提拔一个人过来做总经理,这样,就等于总裁比总经理要高。
三、总经理。
总经理,和董事长一样,是《公司法》里有据可查的一个职位,是官方的、正式的。
总经理,一般来讲,对董事会负责,承担整个公司的经营与运营工作。
总经理一般由董事会甄选和任命。
四、它们的权利。
1)董事长的权利。
董事长作为公司董事会的领导,也是公司的最高领导者。
其职责范围限于董事会之内,并不负责管理公司的具体业务,也不进行个人决策,只在董事会开会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开会时才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投票权。
但总裁、总经理或CEO的权力都来源于他,因为只有他拥有召开董事会、罢免总裁、总经理、CEO职务的最高权力。
在实际工作中,很多董事长都会向下越过总裁、总经理、CEO隔级指挥,发号施令。
2)总裁的权利。
如果总裁和总经理是同一个人,总裁和总经理的权利则是一致的。
这时候它的主要权利就是经营和运营的管理,如果有授权,还能确定公司的战略和战略方向。
一切经营的结果都会指向它。
如果总裁和总经理分别由两个人承担,那么总裁就是总经理的后台,只是总经理要按照总裁的“旨意”行事,比如战略决策、重要人事任免等。
这个时候,要么就是总裁大撒把,不管具体事宜,要么就是把总经理当做一个傀儡。
这要看公司的整体文化和授权机制了。
3)总经理的权利。
总经理的权利,从官方正式的意义上讲,就是被董事会授权后行使所有与经营甚至运营有关的权利,它是经营的头或者最高领导者,从这个意义上讲,董事会、总裁一般不会干预总经理的任何决策,除非出现意外,需要董事会或总裁出面解决或协调。
总经理干得好,继续连任,干得不好,随时拿下。
如果从现实的意义上讲,董事会对于总经理的授权都是有很大水分的。
真正的权利都掌握在董事长的手里,于是总经理又成了一个听话、听令的总经理。
这也是国内一些企业的通病,决策权、经营权、运营权混杂在一起,那些限制性文件都变成了一张张空文。
五、谁是老板。
至于谁是老板,不好讲。
通常情况下董事长是老板。
有时候出于某种特殊的关系,总裁是老板,董事长是一个虚职,因为不管具体的事宜。
如果董事长、总裁、总经理三方各有人分别担任,总经理是老板的可能性不大。
如果董事长、总裁、总经理是一个人担当,那谁是老板,明眼人一看便知。
当然,如果是国企,他们谁也不是老板,真正的老板大家都知道。
小结:现在的实际情况其实是有些变化的。
搁在十几二十年前,董事长、总裁、总经理都是一锅粥,权利权益都搞不清楚,错位错权的情况屡见不鲜。
现在,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严谨,对经营的严肃性,股东的增加,董事长、总裁、总经理的权利之间的职能、职责、权利比原来要清晰得多。
不过,一些中小型的民营企业或许还在延续这以前的老习惯、老观点。
现实的情况比较复杂,比我说的情况要复杂的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