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族月薪五千以上就要交所得税了,领取退休金的公务员要交吗?
毫无疑问:不论是哪一种身份的城镇职工,也不论是其依法领取了多高的基本养老金,一律都不缴纳个人所得税。
为什么呢?
第一、先看一下法律的基本规定。
198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标志着我国所得税制度正式建立,但当时仅对在华外籍工作人员征收,起征点仅为800元。
对于国内公民,适用的是1986年国务院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收入调节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个体工商户所得税暂行条例》,即当时分别对国内公民征收个人收入调节税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
1994年,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改革,国家在做了重大修改后开始实行新的《个人所得税法》,明确规定从此不分国内、国外,所有中国居民和有来源于中国所得的非居民,都要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起征点依然为800元。
其后,我国《个人所得税法》又经过了6次重大修改,起征点逐步从800元依次提高到1600元、2000元、3500元到目前正在执行的5000元。
40多年来,我国的《个人所得税法》,随着经济社会形势的不断发展,始终处于持续的演变中。
概括而言,个人所得税制度,调整的是国家和个人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其作用是既要实质性地增加财政收入,又要尽可能地缩小收入差距。
凡在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都是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都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至于所得的范围,是非常宽泛的。
详细的内容见以下截图。
说到底:凡属于法律明确规定的以下的个人所得,都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这里提到就行了,不再详细展开。
顺便强调一下:从2018年开始实施的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6个方面和最近实施的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共7个方面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均为个人所得税的法定减免事项,同样可以起到支持社会事业发展、降低个人税收负担的作用。
同时,法律又明确地规定:包括以下十种法定情形之下的个人所得,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详见以下截图。
这种从根本上厘清了对个人所得征税和免征的范围。
非常清楚,第一款第七项就明确规定:“按照国家统一规定发给干部、职工的安家费、退职费、基本养老金或者退休费、离休费、离休生活补助费”,一律免征个人所得税。
毫无疑问,这就是对退休费、基本养老金、离休费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根本法律依据,具有一言九鼎、一锤定音的决定性作用,凡是我国境内的一切机关、单位、企业和社会保险参保人,都具有法律约束力,都必须严格地按照这个法律规定执行,任何机关、任何个人都不得例外。
概括起来就是一句话: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所有已经办理了离退休(职)手续,在社保部门依法领取的离休费、退休费、退职费和基本养老金,不论具体金额高、低,全部免予征收个人所得税。
第二、回答题主提出的问题:上班族月薪五千就要交所得税了,上万退休工资的公务员要交吗?
综上所述,所有的我国公民,不论本人是哪一种类型的劳动者,是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好,是各种类型的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也罢,只要是本人尚处于在职期间,通过自己的劳动取得依法各种形式的个人所得,超过了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就必须按照法律的规定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对任何人都是同一标准,根本不存在区别对待的可能性。
简单地概括:在职期间,必须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与此同时,所有退休之后的城镇职工,其依法领取的用于保障老年生活需要的所有法定待遇,不论具体金额高低,一律免征个所得税。
也就是说,退休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基本养老金、退休费、离休费、退职费,即使金额超过了五千元,不管有多高,肯定一律不缴税;企业退休人员、退休的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养老金超过五千元,即使达到一万、两万元,同样的道理肯定还是一律不缴税。
这是毫无疑问的事实,说到底其原因只有一个:法律明确规定的。
那么法律为什么要这样规定呢?
我国《社会保险法》明确规定,所有的城镇职工必须强制参加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而所有的社会保险都是由国家建立、管理、运行和监督的。
对于在职期间的参保人来说,除了个人依法缴费之外,用人单位的配套缴费部分享受免税待遇,这是国家以减少税收收入的方式给予的大力度的优惠政策支持。
同时,当养老保险基金出现不足时,政府还会随时通过各种方式予以兜底。
是事实上的既减税又直接投入财政资金,总体上的投入成本是非常大的,是一项极为烧钱的社会事业。
这样做的唯一目的:尽可能地扩大养老保险基金的收入来源,为提高参保人的基本养老金创造良好的条件,从而保证所有的劳动者老有所养,安居乐业,幸福快乐地走完人生旅程。
如果对退休人员的高额养老金再一次征税,不仅在程序上又多了一道手续,还与国家建立养老保险制度的初衷相悖,当然无异于胡折腾。
同时,必须特别强调的是:如果退休人员在退休之后,继续从事第二职业所获得的劳动报酬超过了五千元的起征点,自然就不在免税的范围之内,肯定必须依法缴税。
最后顺便说一下题主的两个错误:1、任何人退休之后依法所享受的法定参保待遇,现在统一称为基本养老金,只有在职期间的劳动报酬才称为工资。
所谓退休工资的提法是完全错误的。
要把基本概念搞清楚。
2、公务员只是有一定特殊要求的普通职业,也属于劳动者的范畴,同样既要吃饭穿衣,又要养家糊口。
他们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待遇在《公务员法》中有十分明确的法律规定,当然受到法律的保护。
根本无须被人单独地提溜出来,故意地揪住不放。
这样做,让人心里很不舒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