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60岁没交够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能补交吗?
这是非常具有针对性性的一个问题,很有普遍意义,我愿意在这里给大家分享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基本知识。
在黑龙江,60岁没有交够15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按照国务院(2014)3号文件精神,可以一次性补缴余下年份的养老保险,并办理领取基本养老金的手续。
第一,什么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是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即国发(2014)3号文件精神,将原来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新农保)、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合并实施建立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
按照“全覆盖、保基本、有弹性、可持续”的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推进和不断完善覆盖全体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充分发挥社会保险对保障人民基本生活、调节社会收入分配、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重要作用。
第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一样,都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保法》的精神来制定的,共同构成了我国的两大社会保险体系。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主要特征是:一是缴费方式采用国家补助和个人缴费相结合的方式,全部计入个人账户;二是缴费标准较低。
分为12个缴费档次,最低的每年100元,最高的每年2000元,地方政府还可以规定最高缴费标准,但最高不能高于当地灵活就业人员参加职工养老保险的缴费标准;三是在距离领取基本养老金不足15年的,可逐年缴费或是一次性补缴,补缴年限不能超过15年。
第三,待遇领取条件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无论男女,年满6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满15年的,可以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达到60周岁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办理养老金领取手续。
基本养老金分为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两个部分。
基础养老养老金由财政支出,每年根据经济发展情况进行调整提高;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个人账户总额除以139个月按月支付,和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一样。
总之,年满60周岁并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养老保险没有交够15年的,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15年后,和城里人一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这是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大的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