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共维修基金使用比例的规定
公共维修基金2022年新政策?
商品房的公共维修基金收取比例,按照购房者从开发商处购买房屋、办理产权过户时按照总房价2%~3%或每平方米100至200元的标准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1、当商品房销售在进行销售的时候,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拥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2、公共维修基金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是: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3、凡是在2009年12月31日之后竣工的住宅、住宅小区内的非住宅或住宅小区外与单栋住宅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交存标准为:多层住宅(不带电梯)为每平方米50元,高层住宅(含带电梯多层住宅)为每平方米70元,由业主交存到指定的专户管理银行。
公共维修基金收费标准是怎么样的?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调整房地产交易环节契税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10]94号)的规定:
一、首套房缴纳规定如下:
1、个人购买普通住房,且该住房为家庭唯一住房的,所购普通商品住宅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含90平方米)以下的,契税按照1%执行; 2、户型面积在90平方米到144平方米(含144平方米)的,税率减半征收,即实际税率为2%;
3、所购住宅户型面积在144平方米以上的,契税税率按照3%征收。二、二套房缴纳规定如下:购买非普通住房、二套及以上住房,以及商业投资性房产(商铺、办公写字楼、商务公寓等),均按照3%的税率征税。根据住建部与财政部联合印发《住房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房屋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房屋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
上海维修基金2021年新规?
1.财政部《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会计核算办法》规定,自2021年1月1日起,在第一个实施日,公司应当按照《办法》的规定设立新账户,对原账户中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的期末余额进行重新分类并转入新账户,以《办法》的会计基础调整新账户的期初余额。《办法》第一个报告年度无需编制上一年度的比较财务报表。简单来说就是将住房专项维修资金作为一个独立的核算主体进行核算。
《民法典》规定,对于筹集维修基金、改建重建小区、改变共用部分用途、或者将共用部分改为商业用途等事项,需要须有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投票通过,且须有参加投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人投票通过。对于包括使用维修基金在内的其他事项,只有需要将参与表决。同时规定,在紧急情况下,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可以不经需要业主同意,直接动用维修基金。简单来说,就是降低了筹集维修资金和物业服务企业从事共有部分业务的门槛。
房屋维修基金的收费标准取决于是否是多层住宅。不同的住房收费标准不同。在北京,如果是多层住宅,收费标准是100/m2,如果是高层,收费标准是200/m
2。小区物业不同,小区建筑结构不同,收费标准也不同。建议你结合当地的收费标准来决定具体收费是多少。商品房销售时,买受人与销售单位应当签订维修基金缴纳协议,由买受人按照购房款2-3%的比例向销售单位(开发商)缴纳维修基金。开发商收取的维修基金由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专项维修资金缴纳标准:高层(含带电梯多层)90元/,多层(含别墅50元/(各地房屋维修资金标准与经济水平挂钩,具体收取标准略有不同);房屋维修基金=每平方米建筑面积成本价比例面积。注:维修基金的具体标准由当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因此维修基金的比例因地区而异。建议购房者到当地车站或房管局车站咨询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