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规划红线(什么是规划红线?)
什么是规划红线?
1 规划红线是指城市、地区或国家根据规划和发展需要,对土地资源进行划定和保护的一条重要界线。2 规划红线的划定是为了保障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和开发,规范城乡发展格局,并促进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同时,规划红线的划定也能够避免盲目开发和重复建设,减少对生态环境的破坏。3 规划红线一般是由政府或城市规划部门在制定相关规划时根据当地或国家的资源状况、经济发展需求、环境保护等多种因素进行划定并进行法制保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规划红线的划定也需要考虑市场需求、企业和居民的利益等多种因素,实现土地资源的最优配置和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规划红线是什么意思?
规划红线一般称道路红线,指城市道路用地规划控制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城市红线的完整含义是什么?
四线即“城市红线、城市绿线、城市紫线、城市蓝线。其中:
一、城市红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道路两侧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城市主、次干道、国道、省道、高速公路、供水、排水、燃气、电力、电讯、管沟、消防疏散通道、防洪堤等内容。
二、城市绿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的城市绿地范围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公园绿地、生产绿地、防护绿地、附属绿地等5大类别。
三、城市紫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保护的历史文化建设的边界控制线,包括国家、省、市公布的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和文物保护等内容。
四、城市蓝线是指城市规划区内依法规划、建设或保护的现有城市水体规划水期边界控制线。包括规划和已建成的自然的江、河、湖泊、溪流、沼泽地、自然湿地、水塘、水库、景观水系等内容。
规划建设用地红线是什么意思?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2 术语中有明确定义:
2.0.8 用地红线 boundary line of land;property line
各类建筑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
2.0.9 建筑控制线 building line
有关法规或详细规划确定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基底位置不得超出的界线。
用地红线和建筑控制线不是一回事,个别构件可以伸出红线,相关规定见:
《民用建筑设计通则 GB 50352—2005》4.2 建筑突出物
4.2.1 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
——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
——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
——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4.2.2 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允许突出道路红线的建筑突出物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在有人行道的路面上空:
1)2.50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凸窗、窗扇、窗罩、空调机位,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0.50m;
2)2.50m以上允许突出活动遮阳,突出宽度不应大于人行道宽度减1m,并不应大于3m;
3)3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应大于2m;
4)5m以上允许突出雨篷、挑檐,突出的深度不宜大于3m。
2 在无人行道的路面上空:4m以上允许突出建筑构件:窗罩,空调机位,突出深度不应大于0.50m。
3 建筑突出物与建筑本身应有牢固的结合。
4 建筑物和建筑突出物均不得向道路上空直接排泄雨水、空调冷凝水及从其他设施排出的废水。
4.2.3 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用地红线范围内另行划定建筑控制线时,建筑物的基底不应超出建筑控制线,突出建筑控制线的建筑突出物和附属设施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的要求。
4.2.4 属于公益上有需要而不影响交通及消防安全的建筑物、构筑物,包括公共电话亭、公共交通候车亭、治安岗等公共设施及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经当地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准,可突人道路红线建造。
4.2.5 骑楼、过街楼和沿道路红线的悬挑建筑建造不应影响交通及消防的安全;在有顶盖的公共空间下不应设置直接排气的空调机、排气扇等设施或排出有害气体的通风系统。
经常听说土地的红线,是什么啊?
在建筑方面,红线一般是指建筑红线或道路红线,它规定了建筑物的边界外沿界限,即建筑物必须建造在该线以内,有的城市还有建筑绿线之规定,即建筑物应在红线内退一定距离; 红线 ,可称为城红线,包括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对“红线”的管理体现在对容积率、建设密度和建设高度等的规划管理。 土地的红线,是借用建筑方面红线的含义,标明需要保护,使用途径不能改变的土地范围和可以商业等开发利用的土地范围,现在主要用于保护有限的种植粮食的耕地不被用于商业、工业、建路等开发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