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委会通知要求出班费给孩子班级买智能扫地机器人,说不用家长再搞卫生了,你怎么看?
前段时间听说有家委会筹钱装修教室、安装空调,筹钱给班主任老师买摇篮(女教师生了孩子),现在又要收班费买扫地机器人。
我看要不了多久,就会众筹给班级请菲佣、请英国管家、买劳斯莱斯接送上下学。
且不说,智能扫地机器人在教室根本不适用——桌椅腿子太密集钻不过去,就算真的很有用(比如立式空调),家委会这样做,有没有征得所有人同意?
有没有考虑其他家长的经济承受能力?
以及,有没有讨论此决定的实际意义?
有些家委会委员认为:一项决议,只要多数人同意,就可以执行,家委会获得了全体家长的授权,家委会通过了,就相当于大多数家长同意。
这是对少数服从多数原则的错误解读。
少数服从多数原则有效的前提是,对某个事项的讨论是合理合法和无法避免的。
比如,一群迷路的驴友走到岔路口,走左边还是右边,需要作出决定,在没有更多帮助决策的线索出现时,就应该遵从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因为在这时候,“向前行走”是合理的和无法避免的,必须作出选择。
但给教室购买扫地机器人,这件事的合理性存疑——不一定有用,合法性存疑——是否与学校的管理制度相抵触,并非无法避免——不买扫地机器人对孩子们的学习和生活无显著影响。
所以,这时候,并不适用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而其他表示质疑的家长,也不是质疑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而是认为家委会不应该把这件事提上议事日程。
提出此类建议的家长,一般经济条件较好。
看到孩子们打扫教室时,灰尘乱舞,担心危及孩子的身体健康。
有这种想法很正常,我也常为此担忧。
但是,好一点的扫地机器人,价格昂贵,班级人数不多的话,分摊到每位家长,可能也要上百元。
对于经济困难的家长来说,也会增加一些压力。
特别是,今天是扫地机器人,明天是装修教室,谁知你哪天又要整出哪一出?
比如装空调,价格近万元,即使众筹,也是笔不小的支出了。
前段时间网上有个说法(估计是谣言),说某地有家委会提议众筹给老师买车。
这就越发荒唐了,你敢买,老师绝不敢要。
不过,也侧面看出,某些家委会成员,根本没有把家长的利益放在首位。
我不反对有钱的家长主动捐赠一些确实有益于孩子们身心健康的设备,当然前提是必须安全且不违反学校的管理制度,以家委会的名义绑架其他家长意志,是不妥当的。
家长们尤其反感这点。
教室卫生,关键在于管理。
教育学生不乱丢垃圾,每次打扫卫生要彻底,定期冲洗教室,平时用拖把而不是扫把。
这样,教室里的灰尘并不多。
成立家委会的初衷,是让家校沟通更顺畅。
家委会的职责,既是为了协助教育教学管理,也是为了对学校和教师进行监督。
成立家委会的程序,应是学校组织,家长自主选举。
但在实践中,大多数家委会成员都是自荐和老师指定,没有固定的章程,也没有明确的职责。
以致,家委会不但不能代表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反而代表了学校和老师的利益。
更多时候,是代为收取各种费用,以帮助学校和老师规避风险。
这样的家委会,肯定会招致其他家长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