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一次性缴满十五年社保的退休人员,现在发现经办人多收了一年的钱,该怎么办?
2022-10-11
24 阅读
当然是申请退还了。
这是有政策规定的!楼主可以毫不犹豫地去找有关部门退还多收的费用。
对于这种因为经办人多收了一年的缴费,国家是有明文规定的。
这不仅要按原款退回多收的缴费,而且还要按银行存款的利率,把多收不费缴费的利息结算给退休人员,并向事主赔礼道歉。
因为,这样的错误,是出自于负责收费的工作人员,与当事人完全无干。
因此,不管是谁,做错了事情就要对事情负责。
国家干部也一样!谁都没有被幸免的特权。
同时,发生这样错误的事情,还要视情节的轻重程度,对当事人采取不同的惩罚措施。
轻者,自己赔偿当事者的利益损失,并向当事者赔礼道歉。
重者,还有可能付诸法律,追究犯错者的法律责任。
就楼主描述的这个事情,犯错这只是错误地多收了一年的费用,这还没有给当时这造成多么巨大的利益损伤,同时金额也不是特别的巨大,因而最多让犯错者承担利息部分和向当事者赔礼道歉就可以了。
所以,楼主可以大胆去维护自己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