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缴纳企业养老保险怎么操作?
企业只给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而不给员工缴纳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失业保险,从政策角度讲,是不允许的。
国家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自建立劳动关系30日起,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而社会保险费具体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
那为什么企业在实际操作中,又能只为员工缴纳养老保险,而不为员工缴纳其它四险呢?
具体又是怎么操作的呢?
其实企业的这种缴纳行为,并非需要特别的操作。
这不过是企业的一种欠缴行为。
因为企业欠缴职工社会保险费,是允许补缴的。
而有允许补缴的规定,当然就会有允许欠缴,如果没有欠缴,又何来的补缴呢?
所以企业欠缴员工其它四险,在员工未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未退休之前,都是一种正常的操作,而并没有什么特殊的操作。
只要企业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关系之前,在员工退休之前,为员工补齐所有欠缴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就不属于违法行为。
但反之,如果企业在员工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之前或员工退休时,仍然未给员工补齐所欠的社会保险费。
企业就属于违法行为,员工就有权要求企业为自己补缴所欠的全部社会保险费。
员工可以向社保局或劳动监察大队进行举报投诉。
也可以向劳动仲裁或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但这里建议员工不要等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时,再解决企业欠缴自己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如果员工等到与企业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时再解决企业欠缴自己社会保险费的问题。
员工一方是很吃亏的。
因为:①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是有利息的,早缴费才会早计算利息,利息越多个人账户金额才会越多,退休养老金待遇才会越高。
② 医疗保险是即缴即用的保险。
如果企业等到员工解除劳动关系或退休时再给员工补缴,那员工在职期间患病,就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报销待遇,就需要自己花钱看病。
③ 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也是如此,企业欠缴不缴费,员工就无法享受待遇。
④ 企业欠缴职工失业保险会涉及到职工失业以后的生活问题。
因为职工失业以后领取失业金待遇时,领取的时间长短与缴纳失业金的年限是有直接关系的,缴费年限长,领取失业金的待遇才会多,反之就会少领取失业金待遇。
所以鉴于上述情况,员工在企业欠缴自己社会保险费的初期,就必须立即要求企业补缴,如果企业不予补缴,就立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