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退休人员取暖费补贴标准一样吗?
2022-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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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参保离休人员(含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和按照有关规定已完成移交地方管理的国有企业办中小学退休教师,比照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发放标准发放,低于4193元的按4193元标准执行;2、已参保退休、退职人员(含六十年代精简退职领取生活费人员),按照2019年度全区企业参保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3443元确定,2010年以来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共计4193元;3、解决历史遗留和被征地农民参加职工养老保险领取待遇的人员,按照2019年度领取待遇人员月平均养老金1880元确定,2010年以来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增加的人均750元的取暖费补贴继续保留,按参保退休、退职人员人均月养老金净增额197元增加,共计2827元。
退休人员取暖费:是指北方各省市对退休人员的一种基本养老金外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