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在农村,都已去世,儿女在城里上班,老家的房子是卖掉好还是留着好?
在农村的父母已经去世,儿女在城市里上班。
也就是说农村老家的房子已经无人居住。
这种情况下老家的房子是卖掉呢还是留着?
在我看来,这个问题很好解决。
很多人认为,不能把农村的老房子卖掉,那是自己的根,将来万一在城市里遇到过什么事情,至少还有个退路。
这话看起来似乎很有道理,但仔细分析下来,其实也很牵强。
我的意见是,如果父母去世,兄弟姐妹没有一人在老家居住,而且家族之中没有其他人愿意帮你们照看房屋的话,与其把房子摆在那里腐烂,不如趁早出手,多少可以卖点钱,否则拖到最后,你想卖可能也没有人买!我的理由如下。
对老家房子感兴趣的仅仅是你们这一代,下一代人他们根本不感兴趣。
对你们这一代人来说,肯定是在农村的老家或多或少生活过一段时间,最后长大成人进城工作,而且在城市里安了家。
当你们的父母仍然在世的时候,也许你们逢年过节会回到老家看望他们,同时也在老房子中生活几天。
但是你们的父母去世之后,老家已经没有了你们最牵挂的人,老家对你们来说,就是那一栋已经没有人居住的老房子而已。
因为你们兄弟姐妹自小在老房子中长大,对老房子肯定多少会有点感情,对老家也多少会有点牵挂。
可是到了你们的下一代,也就是你们的儿女这一代,他们与你们根本不一样。
他们从小在城里长大,乡下的老家对他们来说也许只是一种记忆,甚至可能连记忆都没有。
他们的爷爷奶奶活着的时候,也许他们会偶尔跟随你们回去看望一下,如果爷爷奶奶不在了,乡下的老家对他们来说也就不存在了。
不要说是一栋老房子,哪怕就是家中有良田万顷,可能也不会引起他们的兴趣。
毕竟就目前来说,大部分城市与农村之间的差距仍然是巨大的。
其他方面不说,生活条件、人们的思维方式、文化娱乐生活等方方面面与城市是不可同日而语的。
不要对现在城市里的年轻人说什么田园风光,说什么看得见山,望得见水,记得住乡愁。
这些与他们无关。
我敢说,如果把一个城市的年轻人送到乡下,不给他手机上网或者说有手机但不能上网,他恐怕难以在乡下呆得住一天!更不要提他们会长期生活在乡下了。
所以说,农村的老家以及老家的老房子,对这些城市生城市长的年轻人来说,他们没有丝毫的兴趣和依恋,对他们来说,农村的老家与他们根本没有什么关系,那只是他们父辈的出生地和祖辈的居住地而已,但现在他们是城里人,而且将永远是城里人。
因此,我觉得只要你们这一代人中,没有人将来还想回到农村养老,那么老家的房子留着基本上没有什么用处。
如果也没有家族中人或者亲朋好友去居住,这种情况下,与其留着不如趁早卖了。
房子这个东西很奇怪,一旦没有人居住,它就会很快变得破旧不堪。
不管是什么结构的房子,都是如此。
我老家原来也一栋房瓦房,自从无人居住后,只用了6年时间房顶就完塌了下来!就是这么奇怪!想在老家留一条根,留一条退路,这样的想法其实也没有什么意义。
即使将来你老了,需要儿女们照顾,他们也不会把你送到农村老家去,同样是在城里照顾你。
如果考虑到将来发生什么变故有条退路,这样的想法也同样不靠谱。
试想一下,不管是因为什么变故导致你在城市里无法立足,不得不回到乡下,那么我问你,既然你在城里都无法立足,那么回到什么都没有的农村老家那个破房子中,你又凭什么能立足呢?
这样的“退路”对你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通过上面的分析,我认为,如果你们这一代兄弟姐妹中,确定没有人将来会回到农村老家居住,那么农村老家的房子再保留下去就没有多大意义了。
如果村里面没有人日常帮你们看护,用不了几年,你们老家的房子就会迅速出现问题。
时间一长说不定就垮了。
到时候你再想卖,也没有接盘侠了。
在这样的情况下,建议你们不要迟疑,迅速出手,也许现在还能卖个好价钱。
如果出手晚了,很可能会卖不掉或者卖不到好价钱,那个时候就划不来了。
想留着农村的老房子发一笔横财?
这是不现实的。
除了上面所说的为了留住自己的“根”和“退路”的原因之外,有些不主张卖掉农村老房子的人还有一种更理想的想法。
他们认为,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们生活观念的改变,将来城里会有许多人要到农村去养老,他们会在农村购买地基修建别墅,或者把现成的房子买下来进行重新翻新和装修再用来居住。
这样一来,到时候农村的地基和房屋的价格就会迅速上涨。
如果现在把农村老家的房子卖了,那么就等于失去了以后发大财的机会。
真是这样吗?
先不说你的老家离城市有多远,会不会有城市里的人看得上你老家的房子等这些问题,光是我们国家现在对农村房屋和宅基地的相关法律规定,就轻松让这种美梦破灭。
但凡对国家有关土地管理的法律法规有所了解的人,都不会说出上面那样的话来。
因为从目前来看,那种想法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
我国一直禁止农村宅基地的直接买卖。
农民在农村的宅基地,严禁向本集体经济组织以外的成员尤其是城镇居民出售。
因此想通过卖掉宅基地谋利这条路根本走不通。
虽然我国法律没有对农村宅基地上所建房屋的出租和出卖予以禁止,但是对交易主体仍然有严格的限制,除了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成员外,其他任何人均没有资格购买在本村宅基地上建造的房屋。
所以,那些想把老房子留下以后好卖给城里人赚大钱的想法,完全就是不可能实现的。
因此,在这样的情况下,农村的老房子留着还有什么意义呢?
与其让它放在那里自然破败,不如趁早卖掉还可以多少赚点钱。
想卖要趁早,晚了可能就无法出手了。
决定要卖,就要趁早,晚了一是可能卖不到好价钱,二是说不定没人给你买了。
不要以为我是在这里危言耸听。
从上面的分析大家已经知道了,如果想出售农村宅基地上的老房子,有资格购买这个房子的人是不多的。
根据目前我国的有关法律规定,农村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能享有宅基地使用权的必须是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非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无权取得或变相取得。
所以农村老家的房子如果要卖,只能卖给与你父母同属一个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成员。
从小了说,就是你父母所居住的那个自然村寨的居民或者是同一个村民小组的居民;从大了说最多就是与你父母属同一个村的所有村民小组的居民。
除此之外,其他人无权购买你老家的老房子。
也就是说,你老家的宅基地和老房子可以交易的对象实在很有限。
不是别人想买就能买,也不是你想卖就能卖的!现在很多地方的农村已经空心化,人员大量流失,在农村居住的人口越来越少,特别是年轻人更是从农村出来之后轻易不会再返回农村。
因此从实际情况来看,对农村宅基地和住房的需求随着时间的推移将会变得越来越少,加上地基和老房子只能卖给本村居民,所以如果不趁早出手的话,时间长了,你想卖都没人买,到了一定时候,恐怕你把老房子白送人也没有人要。
以上这些,就是我建议如果要出手就必须趁早的原因。
实际上,大多数农村无人居住的老房子真的没有什么意思。
对大多数人来说,一旦脱离农村在城市站稳脚跟之后,根本不想再回农村。
尤其对那些“根”虽然在农村,但自己却是在城市出生城市长大的人来说,乡下的老家对他们来说只具有象征意义而没有实际意义,农村老家的房子他们不会感兴趣,也不会想到还会回到农村去居住。
所以那些老房子留着也没有什么意思,不如趁早出手,也许能卖得掉。
如果晚了,恐怕就只有让它自然消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