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闯红灯被撞成重伤,车主不愿意救治,行人流血而死,怎么判?
2022-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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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交法》明文规定任何行人和车辆都不能闯红灯,红灯停绿灯行,各行其道是最基本通行法则,一但违法了,就要承担法律后果。
行人闯红灯与机动车抢道是行人违反了交通法规,是要承担主要责任的。
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员(车主)只要按照交通法规办事,履行自己的职责(即报交警出警,报保险公司出事故现场,打120急求电话抢救伤者),配合交警处理好事故,听从交警的裁决和责任认定。
车主没有义务垫付医疗费,如果车主不是驾驶员,他不承担任何责任,因为车辆不是他开的。
如果车主又是驾驶员,就这起事故来说,就是他有责任,也是次要责任。
所以他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就是说他构不成交通肇事罪),只要他做到了不逃逸、报交警、报保险和打120急救,就尽到了他应尽的义务,就不应该受到谴责。
只是在交警的责任认定出来后,依据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如果被判定为次责,则承担百分之三十的民事赔偿责任,如果判定为无责,则承担百分之十的无责民事赔偿责任,这个也是他应当承担的赔偿义务。
这就是笔者的观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