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实无力归还银行消费贷款,未来多年都愿意偿还,银行不接受,结局会怎样?
最终得结果,最重得判决,如果名下无财产可执行,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限高,列入征信黑名单。
不过你这么做,银行法院都难受,因为还有个每年两次,每次15天的拘留。
不过介于你每次每月都在归还,不满足这个前置条件,也就是有可执行财产,拒不执行这个前置条件,无法拘留。
银行接受与否,不重要。
重要的是你有没有收益,有没有归还的意愿,有没有归还的计划。
之所以说,银行接受与否不重要,是主要在你有钱还和没钱还。
有钱还,一把清,银行接受和不接受,重要吗?
没钱还,每年还得还不够利息呢,银行就算不接受,能通过法院执行局,执行出财产吗?
那它接受和不接受你还款的方式,重要吗?
人权,大于债权。
如果你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并且你一直如此归还,对你,对银行,对法院来说,都难受。
对你,除了保留生活费,家无余财可抵御风险。
对银行,你一个穷鬼,每个月还几百块钱,特么,你这辈子还得上吗?
你这个样子,就是耍流氓。
对法院,唉……银行申请执行了,被执行人挺配合,提交财产报告了,名下也确定没可执行的财产,等着吧!五年后终本。
为啥说这种方式,几方面都不开心呢?
你攒不住钱,银行收不回本息,法院得分出精力去执行你们之间的破事儿。
就像你说的,每个月还个三四百,可是为什么会恶心到银行?
比方说你欠银行信用卡本金五万吧!一个月400,一年就是400×12=4800,十年就是4800×10=48000。
那银行按照14%年利率你的本金利息,50000×0.14×5=35000,五年就是35000,每年利息就是7000,你一年只还4800,你自己算,银行恶不恶心。
恶心之处在于,你每年归还的还不够抵扣利息,但是有鉴于你这种行为,还没法申请法院拘留你。
但是,基于逾期90天后优先偿还本金,也得等你十年。
十年啊!!!终本也才五年。
你还不如攒够了本金,申请打个八折,一次性结清呢。
因为前期他会恶心你,但是时间长了,就变成你恶心他了。
何必呢?
何苦呢?
结局就两种。
双方握手言和,本金一把清。
双方互相恶心,长长久久。
结局不是注定的,只在于你们双方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