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哪些人心不足蛇吞象的案例?
被人打了一拳,开口要两万,最后一来二去,一分都没得到,还惹了一身不是。
当年在派出所,接到一起报警,集市上有人被打,出警发现是相邻两个摊位的摊主因为开玩笑急眼了,一个打了另一个的脸一拳。
事情看起来很简单,但处理过程一波三折,被打的到最后“偷鸡不成蚀把米”,还丢了人。
先说被打的这位隋某,村民反映爱占小便宜,小性子,外号“惹不起”,多年来从事水产品买卖。
打人这位李某,是相邻村的,跟隋某相识但不熟,为人开朗,喜欢开玩笑。
这天赶集,两人的摊位紧挨着,李某的生意明显比隋某的好,看着一波波顾客跟走马灯似的买李某的东西,隋某本来就不太好看的脸色变得更加阴郁。
顾客少的空隙,李某对旁边的隋某说:“把你的货批给我吧,我的货不够卖的了。
”脸上洋溢着得意之情。
隋某看着李某幸灾乐祸的表情很是生气,没有搭理他。
李某以为隋某没听明白,又说了一遍:“不让你吃亏,加点钱批给我,就你这样摆着个苦瓜脸,谁愿意买你的东西?
”隋某内心的火气被拱了起来:“滚,我就是把货扔了,也不批给你!”李某问:“你让谁滚?
我好心好意的,别不识抬举!”隋某:“别得意,说不定哪天你就赔掉了裤子!”李某一听这个“赔”字,不高兴了,骂骂咧咧上去就揍了隋某一拳。
“狗嘴里吐不出象牙,你这样的就是欠收拾!”隋某没还手,李某也看出来隋某是个欺软怕硬的货,没想到隋某掏出手机就报警了。
把两个人带回派出所,了解完情况,就问了问他们的打算。
他们二人面临两个选择:1、如果隋某打算依法处理,那就做两个人的材料,按部就班对李某拘留加罚款,隋某如果主张赔偿,那就去法院打官司。
2、如果李某打算调解,隋某同意,那就商量一下赔偿问题,具体赔多少,要看他们怎么商量。
李某觉得不是什么大事,就提出了调解的想法,隋某表示同意,说:“给两万块,这事就算了。
”李某一听:“一拳头两万块?
你这脸是黄金做的?
”隋某回答:“一分不能少,天王老子来了也不行!”民警看双方没有谈拢的意思,跟双方说:“商量不成,我们只有依法处理了,能不能都退一步?
给你们十分钟时间考虑。
”过了一会,外面陆续来了几个人,是来当“和事佬”的,隋某的哥哥和村干部都来了。
他们也劝隋某:“差不多就行了,别给派出所添麻烦,处理完就走吧,也不是什么大事。
”李某想了一会,自己有错在先,打人已经违法,如果不赔偿,就得进去待几天,耽误生意不说,还给自己落下个打人前科。
李某提出赔给隋某三千元,隋某一口回绝了。
隋某的哥哥跟李某开口了:“你给加点,我再劝劝他。
”李某又加了两千,隋某的哥哥就劝隋某适可而止,别得理不饶人。
隋某说:“你既然开口了,那就六千,一分也不能少了。
”“谁说的?
!”这时候,从大门外进来两个中年男子,原来是镇上的隋老五和他的小伙计。
估计是李某求到隋老五的山头了。
这个隋老五,从年轻时候起,在镇上就是说一不二,欺负人的事不干,事平了不少。
这次他听说“惹不起”又是要两万,又是要六千的,就想出手管管这事。
见到隋老五,“惹不起”分明缺了点底气:“他打了我,赔偿天经地义。
”隋老五盯着隋某:“你跟我说说,什么叫天经地义?
”隋某没敢做声。
“就你这臭嘴和臭脾气,打你一顿才是天经地义,还有脸要钱?
来,当着我的面说个数,我让他立马兑现,这事就了了,别磨叽!”隋某还是没敢出声,他也知道隋老五这个本家兄弟是什么脾气。
“不说?
那就算了,李某,你过来,今中午你请顿客,给他赔个不是!”李某满脸堆着笑说:“好嘞,五哥!”隋老五转过头,点了点人头,跟李某说:“一共六个人,定张八个人的桌,把派出所的领导也一起请着!”“我们就不去了,双方没意见,那就打个调解书,签完字就可以走了。
”隋老五问隋某:“有没有意见?
”隋某答:“没有。
”隋某挨了一拳,得理不饶人,最后落了个鸡飞蛋打,正应了那句话“人心不足蛇吞象”。
闹了这么一出,一天的买卖都耽误了,挨了打也没拿到赔偿,还落得个“不依不饶,榆木疙瘩”的名声。
写在最后:讲法律离不开道义,法律是冰冷的,我们无法改变,而道义是灵活的,总能得到合适的结果。
隋某在此事的处理中,因为太看重赔偿数额,放弃了法律处理,同时自己漫天要价,也让道义跑偏,最后一分未得到,还落了一身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