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上的“禁止反言”原则,你知道吗?

2023-0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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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普通法的角度来讲,所谓禁止反言,就是说,除涉及身份关系的情况外,一方当事人因另一当事人之陈述产生信赖,则另一当事人不得因利己而否定其先前的陈述。

禁止反言就是禁止违反先前的言论。

在普通法中,禁止反言也称为禁止反悔。

但是,我国法律实际上是没有专门的明确条款,相关法条多来自于一些司法解释。

它的目的,就是为了让当事人遵守诚实守信的原则,为自己的陈述负责,以保护对方合理的信赖利益。

举个例子吧。

比如说有个古代故事,掀被夺镯。

这个故事应该有很多人知道吧?

我们说,一审时,张三起诉李四夺镯,但是他觉得判得轻,上诉,这次又以掀被为理由,根据禁止反言原则,张三的诉求法律就不支持。

换句话说,在一审诉讼程序中已明确放弃的诉求,法院未予审理,后又以已经放弃的诉求作为上诉理由,二审法院适用禁止反言原则,张三就OVER了。

再比如,一审时张三起诉李四夺镯,但是他觉得判得轻上诉了,这回他上诉的理由是李四不是夺镯,而是割腰子,那么,张三在一审的当庭陈述与诉状中所主张的内容明显矛盾,法院应用禁止反言原则,张三又OVER了。

再再比如,一审时张三起诉李四夺镯,夺的是金镯子,但是他觉得判得轻,他又上诉了,这回夺的不是金镯子了,而是太上老君传下来的宝贝金刚琢。

那么,二审所举新证据与一审所举的证据相矛盾,违反禁止反言原则,也是不予确认,张三就又OVER了。

差不多就是这么个意思。

只不过,禁止反言原则还是多见于民事诉讼,因为刑事诉讼有公诉人,没有张三,不至于那么没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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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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