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鑫宇事件,学校是否担责?
2023-02-10
9 阅读
胡鑫宇事件,学校没有重大责任。
班主任不够负责任,没有及时发现学生失踪。
学生不是手机,可以随身携带。
班主任偶尔有事情,没有顾及到胡鑫宇并不奇怪。
学生心理不健全要自杀是很难防范的。
跳楼、投河自尽、……等方法都可以。
这起事件主要由胡妈妈胡舅舅们负责。
小胡无法适应高中难度大的紧张的学习生活。
他们特地从福州赶回致远中学做过了小胡厌学的思想工作。
小胡出走前三次打电话妈妈,长时间哭诉要求回家不想读书。
做妈妈的无动于衷,她应负主要责任。
胡妈妈明知自己的孩子有问题。
在不知孩子生死的情况下,挂“还我孩子”的牌子闹学校,有碰瓷的意图。
胡家聘律师搜救队、扬言要请异地机构介入“破案”。
这种挑战江西省、市、县公权力的行为,简直是胡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