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育之恩大,还是生育之恩大?
对于“养育之恩大,还是生育之恩大”这个问题,我用自己的亲身经历来告诉你,我的答案是:生育之恩大,养育之恩更大,生育之恩、养育之恩都不应该忘记!我于1962年出生于广东省梅县,因为家庭困难,在1963年6月,被我生父卖到福建省明溪县,当时的人民币为260元,相当于现在的50000元左右。
在我读小学的时候,当我知道我是被我生父卖到福建省明溪县的时候,说不清心里是什么滋味。
我的养父母因为没有生孩子,所以把我当成宝贝来对待,不仅把我培养成人,而且还让我读到大学,成为了村里的第一个大学生,在这其中养父母付出的一切艰辛不可谓不多,无法用任何语言来表达。
在我大学毕业之前,我的生父母都没有与我和我的养父母联系。
在我大学即将毕业之前,当我的生父从家住在明溪县的我的表姐夫(我生父姐姐的女婿)那里了解到我在福建师范大学读书时,就到学校来看我。
再后来,前前后后来看我若干次,我都把我的生父当成最亲的亲戚来对待。
从我的亲身经历中让我感觉到:生育之恩大,养育之恩更大。
因为没有生育我们的人,就不会有我们的存在,没有养育我们的人,我们就难以存活下来,更难以成才。
相对于生育来说,养育的时间更长,换句话说,十月怀胎,一朝分娩,再苦再痛也超不过两年,而养育一个孩子,至少也要一二十年,才能把一个孩子养大成人成才,这其中的艰辛,没有养育过孩子的人是无法体会的到的。
我是这样想的:塞翁失马焉知非福!我的生父母如果不是因为家庭困难,也不可能把自己的儿子卖给他人,所以我能够理解他们的这种非正常的做法;如果我没有被卖出来,也许因为家庭困难而难以存活下来,即使存活下来,也不可能读太多的书(因为我的哥哥只读到小学毕业,我的两个妹妹只读到小学四年级),肯定不可能读到大学,所以我庆幸自己能够在养父母家享受到比较好的生活、教育条件,让我能够健康成长、成为大学生。
生育之恩与养育之恩是联系在一起的,如果生育我们的父母没有养育我们,我们不应该忘记他们的生育之恩,如果养育我们的父母没有生育我们,我们也不应该忘记他们的养育之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