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岗职工,醉驾判缓刑对退休有影响吗?
没有影响所说下岗职工,是1998年根据国家统一要求,对停产困难企业和改制企业职工,发给生活费,“买断工龄”,与原企业再不存在劳动关系,自谋生活出路,走上艰难的打工之路。
下岗职工即失业。
为了生存,无论是开出租车拉客,还是货车拉货,均是驾驶营运机动车。
本来开车挣钱很辛苦不容易,遇上几年不见的工友,架不住盛情难却几杯酒下肚醉了。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已是多年的规矩。
可是这位下岗职工,为挣钱抱着侥幸心理“没事,哪能那么倒霉被交警碰上”?
说话真灵,开出租一个乘客刚上车坐下,没等开车,被夜查的交警拦下。
交警一闻一身酒气,对那乘客说“他喝那样,你还敢坐他的车,不能出事呀?
赶紧下来”,这位打车的乘客要回已付的出租车钱走了。
交警拿来呼出气体酒精含量检测仪,让这位下岗职工一测:酒精含量已达120,超过≥80,醉酒后驾车标准。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醉驾为危险驾驶罪,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处拘役,并处罚金。
拘役是刑罚的一种,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由公安机关就近执行。
在执行期间,被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每月可以回家一天至两天,参加劳动的,可以酌量发给报酬。
看来判处拘役,不用入监狱。
判处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符合4项条件,其中一项“不致再犯罪危险”,法院可以宣告他们缓刑。
缓刑不入监狱,在家正常生活和工作,接受社区矫正。
拘役缓刑考验期为原判拘役期以上,一年以下,不能少于二个月。
考验期满没有新的犯罪,没有违反法院判决书规定的禁令,原判拘役就不再执行。
我理解,醉酒判拘役是犯罪,拘役缓刑考验期间仍然算犯罪分子,考验期满原判的拘役不再执行,对考验期间的犯罪分子身份也就一笔勾销不算了。
如果在拘役考验期间发现有新罪或者违反法院判决书的禁令规定,新罪+判拘役那个旧罪,重新计算刑罚,按照这个有期徒刑,将他投入监狱。
鉴于系下岗职工,非公职人员。
缓刑考验期满,没事了。
不会对96年前的工作年限清零,以后养老保险是自己全额缴费。
办理退休应该不受影响。
只要满足缴纳养老保险15年以上,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两个法定条件,就可正常办理退休手续,逐月领取养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