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祸我全责,对方不出院就没完没了的要钱,怕被讹怎么办?
之所以出现这个结果最主要的原因就是没有报警。
只要你报警,一切事情就通过警方和保险公司解决。
如果超过保险数额,也是警方和保险公司与当事人进行协商解决,而不是你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省去了你现在的麻烦。
我也开车出现过车祸,我讲一讲事情的经过,可以给你提供参考。
那一次发生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入口处,同时这也是一个进入高速的砸道。
我开车准备进入服务区,车速非常慢,有一辆SUV快速从匝道进入高速。
我车速比较慢连忙踩住刹车,SUV的车尾蹭到了我车的右前方,撞碎了前保险杠,大灯和叶子板。
我把车开到服务区停稳后,下车把前车的车牌,两车破损都拍照,然后准备报警。
在我正在这些操作过程中,对方车主下来看了看车后说着急上班等,说警察怎么处理自己等着,没有留下电话就开车走了。
等警察赶到的时候,对方已经走了。
警察了解了情况之后,我把车开到了高速交警大队,警察通过车牌号查到了车主电话,于是警察让我们打电话给车主,高速到高速交警大队处理事故。
对方以上班忙,又说老人住院等借口不来。
于是警察给车主打电话,对方派了一个朋友来处理事故。
警察说必须本人到现场处理,别人代理不了。
早晨出的事故,经过半天的联系车主才终于到场。
说实话到现在我也不知道这个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警察也没有划分这个责任。
由于对方没有留下电话号码,打电话迟迟不到场,所以警方认定对方为肇事逃逸,事故责任为对方全责。
当时我们车上坐着孩子和老人,天气特别热,老人身体不好。
于是我又提出一条要求,我要追究由于对方肇事逃逸所引起的一切后果。
如果直接按肇事逃逸处理,对方司机将面临15天拘役和处罚,并赔偿全部损失。
警察处理也比较人性化,于是警方出面与对方协商进行和解,赔偿我们车辆损伤费。
由于在外地,不可能直接修理汽车,所以双方协商赔偿部分现金,回家自行修理。
警方打印双方和解协议书,警方作为协调见证,双方签字画押,当场赔付。
这样这起交通事故完美解决,没有任何的后遗症,自己也省心。
所以当出现交通事故的时候一定要首先报警,然后报保险。
由交警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划分责任,该谁赔偿就谁赔偿,该走保险的走保险,一切都要依据法律程序进行。
千万不要拍担责任,简单的赔偿了事,有可能带来的无尽的麻烦和烦恼,就像你这样。
所以还是劝你赶紧报警吧!让警察和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按照法律程序进行。
你们遇到这样的事是怎么处理的呢!可以在评论区留言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