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女,带一儿子,想再婚,男方不接受小孩,该怎么办?
本人认为作为离异女士带一男孩,想要再婚,首先需要对自己的儿子进行正确的“价值观”和“人生观”的引导和教育,要懂得“尊敬和孝顺老人”,视“继父”与“生父”同等的对待和孝敬,中化儒家文化思想是先“敬老”,再“爱幼”。
同时男孩子的逆反心理较重,在一定程度上,也需要再婚的继父在教育上承担比教育女孩子更多的责任,但是“继父”毕竟不是孩子的“生父”,对“继子”管教太严了,继子很记恨一生,这对于继父来说,更是一种难以超乎想象的压力;下面以我的长辈选择一位带三个儿子的“遗下女”再婚的活生生事例,向各位友友作以下回答:我的外祖父在六十岁左右时选择一位比他小十岁的女人再婚,女方带有三个儿子,但是三个儿子的文化水平都非常低,老大和老二是初中毕业,最小的儿子在八十年代初用我外祖父的内招名额采用特殊招录方式就读的航空技术学校。
八十年代中、后期,外祖父在每月有退休工资500多元的情况下,还与后老伴一起做生意并帮再婚妻子的三个儿子抚养成人,并相继资助后老伴的三个儿子“娶妻生子”,而且还帮三个儿子带“孙子和孙女”。
老人家在八十岁以后,后老伴的三个儿子在春节时只接他们亲生的母亲去与他们团聚,把我外公独自留下,外公自己孤独过年,而且后老伴还默许她三个儿子以上行为而不加以制止,外公过了九十岁以后,他的三个继子从不会在逢年过节的时候去看望老人家,他的后老伴在比我外公小十五岁,因为患有严重的“三高”,先我外公离开人世,在他的后老伴离世后,我母亲将我老公接到她们家里给老人家养老送终,外公在95岁以后经常独自扇自己的“耳光”,后悔不应该帮后老伴抚养三个儿子以及资助她的三个儿子娶妻生子,我外公是101岁离世的,但是他的三个继子连葬礼都没有参加,更不说为老人家披麻戴孝了。
所以离异的男人选择再婚,一定要了解女方所带的子女在原生家庭受到的教育情况、人品情况,以及选择再婚女方的人品情况、受到教育的文化程度。
因为作为母亲对她头婚的子女的人品影响极大,母亲是她自己子女的第一任家庭教师,对自己孩子一生的“三观”影响较大。
选择再婚的中、老年男士一定要三思而后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