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人自己也自尽了,还需要赔偿吗?
首先说明,虽然这是一个知识性的问答,但还是要劝导题主这种极端的想法不要有,生活中虽然有不如意之事,但我们都要积极地面对,跨越过去。
对于该问题,杀人后自尽,需不需要赔偿,最终要看对遗产的界定和继承。
但这只是很小的一方面,抛去赔偿,影响最大的还是自己的家人和孩子。
我们先来看一个类似的真实案例:2018年5月5日晚上,祥鹏航空公司的空姐李明珠在执行完当天的飞行工作后,为了回老家参加亲戚的婚礼,定了一张6日凌晨1时37分从郑州开往济南的卧铺列车,等李明珠收拾完毕后,在23点左右在机场附近的酒店,通过滴滴叫了一辆车赶往火车站,结果在中途被滴滴司机刘振华强奸并杀害,而滴滴司机刘振华明知逃脱不了法律的惩罚,也跳河自尽。
至于中间的案情我们不去分析,我们只谈该案件的后续审判结果。
李明珠生前微博图片在2019年2月18日的时候,郑州市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宣判。
判决书显示,继承刘振华遗产的被告刘某军(刘振华父亲)、宋某某(刘振华母亲)赔偿所有损失62.668986万元。
案例分析:1)、其实本案例判决的赔偿损失由犯罪嫌疑人刘振华父母承担,最重要的依据就是刘振华名下有一辆越野车和城中村拆迁分配的120平方安置房,而越野车和安置房都有刘振华的父母承认并继承。
而如果刘振华的父母放弃继承越野车和安置房,那安置房和越野车将由人民法院进行拍卖,用于赔偿损失的金额。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有明确规定其中第四百七十五条 作为被执行人的公民死亡,其遗产继承人没有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变更被执行人,由该继承人在遗产的范围内偿还债务。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执行被执行人的遗产。
2)、对于故意杀人这样的案件,必然是定义为刑事案件,附带民事赔偿。
我国的法律规定刑事责任由犯罪人个人承担,并不影响家人,所以单从案件性质上来看,杀人后自尽,刑事责任也就没有了承担罪责的主体,自然也就不存在刑事责任的划分。
而从实际效果上看,杀人后自尽也是刑事责任“死刑”执行过程,只不过是自我执行而已。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四)依照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3)、而对于附带的民事赔偿,并不在于犯罪人死不死亡,只在于其名下的财产有多少,不管是房子、股权、存款等等,只要是能证明是犯罪人名下的资产,都会优先用于民事赔偿。
当然相对应的如果犯罪人名下没有遗产,那所谓的民事赔偿也就不成立了,毕竟现今是一个法治社会,并不像古代父债子偿,子债父偿等等。
法律依据: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规范执行行为切实保护各方当事人财产权益的通知》,其中要求,要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处理涉案人员犯罪不得牵连其家庭成员合法财产。
所以如果犯罪人名下没有遗产,即便直系亲属多有钱,都是案外人,法律规定是不受牵扯的。
犯罪人自杀了,刑事责任不再追究了,民事赔偿也赔了,从法律上来说,案件已经结束了。
可对于活着的犯罪人亲属,却要一辈子承受犯罪人带来的影响。
1、社会的歧视自古以来就是如此,杀人犯的直系亲属必然会受到所有人的指点和排斥。
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你的孩子在和另外一个孩子玩耍,当你得知另外一个孩子是杀人犯的子女时候,你会是一个什么反应,你还会让自己的孩子和他(她)玩吗?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
所以往往现实中如果真的发生了类似的事,杀人者的家属和孩子都会远走他乡,更换学校,避免对家属和孩子有不好的影响。
可孩子终有长大结婚的时候,自己有一个杀人犯直系亲属,一旦被对象知道了,会不会影响婚姻。
再有甚者自己能不能过去这道坎,去面对婚姻,这都是一个挑战。
好在案例中犯罪人刘振华没有子女,也少了一个受苦的孩子。
2、上学、就业政审不通过孩子上学、就业的时候影响最大,最主要的就是因为政审,政审审的可是三代直系亲属,包括:爷爷奶奶、外公外婆、叔叔婶子、舅舅舅妈等三代内直系亲属。
而如果孩子想上警校、当兵、公务员、军校、国企等等,甚至是一些大中型企业,只要是国家规定或者公司规定有政审环节的,必然是被淘汰的那一拨,哪怕你再努力。
最后的结语:我们只要知道法律是公平、公正的,尽管自己死了一了百了,可留给亲人的却是无限的痛苦与折磨。
即便是不为自己,也要为了家人好好地活着。
最后:生活不如意之事十之八九,与其琢磨这些没用的,我们还不如好好地改变自己,努力地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