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宋朝之前都有过权臣篡位,而从宋朝开始后就再也没有出现过呢?
主要是自宋朝开始经过以下几次改革1、首先是从加强中央集权开始。
宋朝初期,宋太祖赵匡胤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同时避免“禁军\"军将黄袍加身,使类似澶州兵变和陈桥兵变的历史剧重演,篡夺自己的政权,所以赵匡胤通过一次酒宴,在酒宴中发表意见,威胁利诱双管齐下,暗示高阶军官们交出兵权。
杯酒释兵权是宋太祖巩固统治所采取的一系列政治军事改革措施的开始,被视为宽和典范。
其后,宋太祖还在军事制度方面进行了多项改革,大大强化了北宋中央集权。
2、募兵制,它也是是唐朝创建的一种募兵制度,募兵制起源于均田制和府兵制的破坏,是一种职业兵制度,同时也是导致唐朝后期藩镇割据和安史之乱的原因。
自唐五代以后,募兵制取代征兵制,为封建时代兵制的一大变革。
宋朝不论禁兵、厢兵,还是南宋的屯驻大军等,一般都采用招募的办法。
灾年招募流民和饥民当兵,是宋朝一项传统国策。
统治者认为,将健壮者招募当兵后,老弱者就不可能揭竿反抗,这是防止灾年爆发农民起义的对策。
招募军伍子弟,也成为宋朝重要兵源。
此外,健壮的罪犯也刺配当兵,特别是充当厢兵。
在兵源枯竭的情况下,统治者也往往强行抓夫,给民间造成很大的骚扰和痛苦。
3、设立提刑。
主管所属各州的司法、刑狱和监察,兼管农桑,其官署称司,号“宪司”,京畿地区设提点开封府界诸县镇公事,掌畿内县镇刑狱、治安、场务。
南宋称提点京畿刑狱。
金设有提刑使,后改为按察使。
明清都在各省设提刑按察使。
提刑司多设在占据交通要道的州府,“提刑官”则每年定期到所辖的州县巡查。
4、同平章事。
宰相级官职。
同平章事初用于唐太宗时,自高宗永淳元年(公元682年)始,实际担任宰相者,或加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名义。
中书、门下二省本为政务中枢,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即与中书、门下协商处理政务之意。
宋朝初年,宰相的官衔沿用唐制,至元丰改制时废。
南宋初恢复,乾道时再废。
五代时期,“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虽是宰相,但那时枢密使权重,“同平章事”的实权被剥夺。
5、三班院是北宋的中央人事机构,负责管理三班使臣名籍、磨勘、差遣、注拟、升迁、酬赏。
三班院机构简单,人员配备少,长官任职时间短.6、参知政事。
是中国历史上的一个官职,于唐朝首先设置,并非正式官位,而是三省长官以外的官员,加上此头衔(或同中书门下三品、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等的头衔),即可以进入政事堂议事,等于成为宰相群的一员。
到了宋代太祖时,为了分割宰相权力,故在同平章事(即宰相,简称平章)底下设参知政事(简称参知、参政),原不知印,不升政事堂,为宰相的副职,开宝六年始升都堂议政,至道元年与宰相轮班知印,后来实际权力大致等于宰相,辽、金、元等朝多沿用此制。
参知政事一职,明代洪武九年以后就不存在了,清代的协办大学士有时亦美称参知,但参知政事已为虚职而无实权。
正是由于宋朝的这几点改革,后面朝代就很少权臣篡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