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土地性质由果园改成了基本农田,这种情况怎么办?

2022-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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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你们当地的是什么政策,在园地上建养殖场,无需办理农转非手续,只需要有合法使用的土地以及相关行政许可就可以用地建设养殖场了。

但现在涉及到了基本农田。

按照现行的国家主管部门的规定,2019年12月1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养殖设施原则上不得使用永久基本农田,涉及少量永久基本农田确实难以避让的,允许使用但必须补划。

部分省级规定,补划的永久基本农田应做到数量不减、质量不降、布局稳定。

2021年11月27日,自然资源部、农业农村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印发《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相关政策进行了调整,严禁新增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畜禽养殖设施、水产养殖设施。

因为你的养殖场是先于基本农田划定建设的,如果建设养殖场的手续合法。

并且能够严格按照当地的规定执行的,没有超过占用耕地的面积。

那么参照上述规定,在承包地合同期或者土地流转合同期内,你可以申请\"避让\",但可能需要缴纳补划金或者是复垦费。

但如果不同意被拆除你也能申请补偿,具体标准按照地区政策执行。

不过需要注意的是,对于2020年9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行为的通知》和2020年11月4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防止耕地“非粮化”稳定粮食生产的意见》印发之前,将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或是在耕地上建设养殖场的,需要结合实际的情况,稳妥处置,不能“简单化”或是采取“一刀切”的方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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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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