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官员半生都在宦游,为何不让在籍贯地任职?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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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朝大诗人白居易晚年的时候,曾经写下了一首《寄题余抗郡楼兼呈裴使君》,在诗中总结了自己的一生仕途:“官历二十政,宦游三十秋。

江山与风月,最忆是杭州。

北郭沙堤尾,西湖石岸头。

绿觞春送客,红烛夜回舟。

不敢言遗爱,空知念旧游。

凭君吟此句,题向望涛楼。

”其中“宦游三十秋”一句的“宦游”,指的就是古代官员在仕途生涯中,因为任职需要而四处奔波的状态。

白居易的一生先后历任了二十个职位,但却宦游了三十年,让他印象最为深刻的是在杭州做官的那段时间,为当地留下了许多有形或无形的财富。

而与白居易并称为“元白”的元稹,从21岁任职河中府开始步入仕途,到53岁在武昌军节度使任期上去世。

期间三十多年的时间里,他一共辗转奔波了七个不同的地方,可以说也是宦游了半辈子。

对于当时的唐朝来说,一般比较高级的官员都会任职数十个官职左右,如此多的官职调换,也就意味着需要频繁地搬迁。

唐朝是一个诗歌盛行的朝代,官员中的很多人又是满腹经纶的诗人,因此宦游诗便成为了唐诗的一个重要类目。

王勃在送别一位即将前往四川出任县尉的杜姓好友时,专门写下了《送杜少府之任蜀州》:“城阙辅三秦,风烟望五津。

与君离别意,同是宦游人。

海内存知己,天涯若比邻。

无为在歧路,儿女共沾巾。

”官员们把自己比作宦游人,往往是在借用宦游题材来寄托回忆的伤感,并以此为基调,衍生出了其他的深度内涵。

唐朝时期的首都长安城,是官员们宦游生涯的一个重要节点。

京官和地方官的转换,以及公差的往来、科举求官等等,几乎都离不开长安这座政治中心。

于是,长安城东郊的灞桥就成了士人们迎来送往的据点,人们折断灞桥河畔边的柳枝相互赠别。

一时间,“灞桥折柳”则成为了送别宦游官员的象征,由此可见,宦游已经融入了当时的官场当中,并且增添了新的意蕴。

隋唐时期以后,做官的文人每到一个地方任职,都会在当地留下许多精彩的诗文和学术著作,提升了当地的历史文化,这些都与宦游制度有着密不可分的联系。

例如:岑参现存的诗词有403首,其中宦游送别诗就有125首。

贾岛现存诗词有401首,其中与宦游有关的就有107首。

苏东坡在杭州为官,杜牧在扬州为官,韩愈在潮州为官等等,尽管他们都不是本地人,而是宦游于此地,却成为了当地文化的一分子。

而在隋朝之前,官员们大多都是在本地任职,尤其是在“九品中正制”的背景下,在地方官府里任职的几乎都是本地人。

除了一些极少数的高级官员以外,其他官员也都是在本地选拔的,豪门望族为当地的官府不断输送官吏。

从而导致了盘根错节,跨州连郡的地方势力,这也是门阀士族赖以生存的重要制度保障。

随着隋唐之后科举考试制度的兴起,规定在全国范围内选拔官员,同时也在全国范围内分配官员,这就从制度上打破了“官员在本地任职”的状况。

因此,唐朝专门出台了一项制度,叫作“本籍回避制度”。

所谓“本籍回避制度”,就是指任职者必须回避自己的籍贯地,只能到其他地方去任职。

有了这个制度,官员就不能像隋唐时期之前那样了。

只要当官,就必须要按照朝廷制度去外地,称之为“流官”,这与在本地任职的土官和家族世袭的世官有着本质上的区别。

本籍回避制度的具体内容要求如下:1、官员们由朝廷统一调配到全国各地去任职,不能自己选择去哪里。

2、任期届满后必须回到京城,等待朝廷指派新的任务。

3、官员们一般不会被分配到自己的籍贯地任职,后期又扩展到了籍贯地附近或者配偶的籍贯地。

4、除了以上要求以外,官员们在任职的地方不能与当地人联姻,更不能置办田产。

因此,一旦科考高中之人踏入了官场,也就意味着要做好随时宦游的四处奔波生活。

既然朝廷规定了宦游和本籍回避制度,就有义务解决官员在任职地的住宿问题。

唐朝时期以后的地方官衙都建有后院,供官员家庭食宿和生活之用。

通常情况下,官员前往一个新地方任职的时候,往往都会携带妻子、儿女,以及父母一同前去。

也就是说,在官员任职的任期内,这座府衙就是他们一家人的家。

而在前往任职地的途中,官员还可以借宿佛寺、道观,以及遍布全国各地的驿站等地,目的就是为宦游的官员提供方便。

唐朝设置宦游的本质是回避本籍,目的是加强中央朝廷集权。

而在执行“本籍回避制度”之前,豪门大族几乎垄断了本地的官府,变相霸占了地方政权,形成了士族的势力,严重威胁到了中央皇权,这也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乱世的一大根源。

隋唐时代终结了魏晋南北朝的乱世,用制度来进一步巩固了国家的统一,其中科举考试制度、本籍回避制度就是最伟大的创举。

这样一来,各个州县官衙里的官员,汇集了来自全国各地的人,唯独没有本地人,很难再有地方霸权的形成。

唐朝之所以制定“本籍回避制度”,其意义有以下三个方面:1、唐朝地方官员的任期一般是四年,四年时间里,地方官员几乎无法在辖区内培养自己的势力,更不可能谋划割据独立。

2、官员距离本籍遥远,就无法利用现有的家族势力和家族积淀的资源,这些对后世自然也就失去了作用。

在官员最能干事的那几十年里,全部都奔波在了宦游之中,经常换地方任职,就无法在同一个地方建立起稳固的根基。

根据唐代政治家、史学家杜佑所撰写的《通典》一书中记载:“隋氏罢中正,举选不本乡曲,故里闾无豪族,井邑无衣冠。

”正是由于有了隋唐之后的这些制度,源自东汉以来的门阀势力惨遭打击,进而一步步走向衰落。

3、宦游的官员退休之后,都要回归到自己的籍贯地,这就保证了乡土的传统和资源的传承。

这样看来,“本籍回避制度”没有打击到州县社会的根本,科举考试制度塑造的士大夫群体最终还是要回归故乡的。

这就形成了一种新的乡绅阶层,继续维持着传统中国古代社会的稳定结构。

来自宦游背后的任职回避制度,仅仅是回避制度中的其中一个方面,本籍回避制度一直被后来的朝代所沿用。

在明朝时期,这项回避制度执行得最为严格,内容规定:“南人官北,北人官南。

”这句话的意思是说,南方的人要到北方去做官,北方的人要到南方去做官,他们几乎要穿越大半个中国。

而到了清朝时期,本籍回避制度则较为缓和了许多,将官员任职回避的地域范围缩小到了“籍贯地500公里以内”。

除此之外,还规定“福建、广东等沿海籍贯的人不能前往台湾任职”。

除了本籍回避以外,官员还要回避血缘和亲缘。

血缘回避所谓“血缘回避”,指的就是,近亲属不能在同一个衙门任职,更不能有上下级关系,还不能参与同一个专项工作或者发生直接的业务对接。

若是在具体的执行政务过程当中,一旦遇到了亲属,官员就要主动申请回避。

一般来说,这种回避的原则通常是:“晚辈回避长辈,平辈官员根据任职的早晚和职务的高低来决定。

”亲缘回避亲缘回避是从科举考试当中衍生出来的一种关系,科举考试中的乡试、会试等流程,就会产生师生关系,通常指主考官和被录取的考生之间的关系。

因此,这种亲缘关系也是需要回避的,两者不能有上下级关系。

在处理同一件政务的时候,一般都是学生避让老师。

以上种种回避的本质,一方面是皇权防止朋党勾结,另一方面是为了防止营私舞弊。

但是,一些特殊岗位的回避制度则更加严格,例如科道官员,他们主要负责引领舆论,监察政务。

从唐朝时期开始,朝廷就明确规定了一些措施:“禁止王公贵族的子弟任职科道”。

唐朝宰相杜佑的儿子杜从郁本来拟任谏官左拾遗,结果就遭到了群臣的反对,不得不改任其他职务。

到了清朝,更是有明文规定:“三品以上的京官以及地方总督、巡抚等子弟不得考取科道官。

”“六部”之中的户部掌管着天下的财政赋税和工商业,于是就禁止盐商子弟乃至族人担任户部司官和盐运使官员。

唐朝时期的回避制度,不仅覆盖范围广阔,而且执行力度严格,最大程度地扼杀了官员们的贪赃枉法行为,同时也避免了营私舞弊的潜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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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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