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给别人六十万,月息一分,如果打官司,结果会是什么?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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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官司的结果是你一定能赢,如果你不是国家公职人员,行为不能被认定为参与盈利活动的话。
但是打官司有利也有弊。
首先说打官司的目的。
确立债权是其一,其二是为了收回这笔借款。
那么诉讼前要明确有没有充分的把握,摸清财产线索。
如果不掌握,或者发现对方有损失和亏空,打官司也不保证能收回这笔钱,而且有可能客观上加重对方的危机,还是要权衡一下。
如果说就是为了明确债权债务关系,那么也可以通过法院做个民事调解,约定分期还款。
起诉也有弊端,等于撕破了脸皮,对方有可能破罐子破摔,更不好好还钱了。
二、通过非诉调解确认债权,通过司法调解这一手段解决债务纠纷。
各地司法局下设有个机构叫非诉讼调解中心,双方可以到那里去做非诉调解,调解书也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对方不履行,债权人可以持调解书到法院申请执行立案。
前提是,调解后需要去法院立案庭备案,为执行做好铺垫。
采取这一方法的益处是节省了诉讼费和律师费,也给对方留足了颜面。
三、聘请律师做好财产线索调查和立案准备,同时保持追索连续性,在合同有效期内每年都有催收通知让对方签字按手印,作为催收依据,以免发生诉讼时效过期的风险。
四、通过公证手续保证债权实现。
协调债务人一起去公证处做强制执行公证,约定还款时间、还款期限和分期还款金额,到期不还,可以通过公证约定的强制执行力来实现债权,拿着公证处的执行通知书直接去法院立案进执行,通过法律手段实现债权。
公证方式费用相对诉讼也还低很多,千分之三四的手续费,交完就等于加了一道保险。
五、利率约定的合法性。
约定利率10%,在司法解释规定的法定范围15.4%之内,合法有效。
如果进入诉讼,可以按合同利率追索,也可以约定逾期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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