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是否应该拘留?属不属于危害公共安全?

2022-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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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就是要钱嘛,我有钱,我不怕,几千万我都赔得起。

”安徽徽州的邵女士带着自己家的小孩下楼去买菜,刚出单元门口的时候就遇到了,带着一条没有牵绳的狗扔完垃圾正准备上楼的邹女士。

没有想到意外的事情发生了,当时邹女士的狗冲着邵女士家的孩子就扑了过去,邵女士吓得赶紧把自己家的孩子给抱了起来。

小狗狗冲着孩子又叫了几声,这一下子直接把孩子给吓哭了。

邹女士只顾着大声地训斥小狗,说你下次再这样叫揍你了啊。

邵女士的孩子本来就受到了狗狗的惊吓,现在又被邹女士的吼声弄得哭得更凶了。

邵女士想着一年前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她当时还跟邹女士说了这个事情的。

再加上这次邹女士当时也没有马上跟邵女士道歉,邵女士想想就觉得很气愤。

于是邵女士就和邹女士理论了起来,两个人在楼下展开了长时间的争执,邹女士不但没有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还扬言自己有钱,赔得起,后来两个人竟然还打起架来了。

邵女士选择了报 警,蕞终邹女士被拘留了,为她自己的飞扬跋扈买了单。

邹女士如果在小狗扑过去吓住小孩子时,她能够在第 一时间向对方道歉,并及时哄哄孩子,安慰一下孩子妈妈,也不至于闹得这么大的后果。

云南景洪的李女士有一次下楼溜达,突然有一条没拴绳的狗就朝她奔了过去,当时把她吓得傻站在那里不敢动。

等她缓过神来问谁的狗,怎么不栓绳的时候,旁边的狗主人就接话说道,又没有咬到你。

当李女士说咬到就晚了的时候,狗主人竟然轻描淡写地紧说什么咬到你“我赔”。

李女士当时气的都嘚瑟了,人家却带着狗悠哉悠哉地就走了。

回到问题:“遛狗不拴绳,是否应该拘留?

属不属于危害公共安 全?

”遛狗不牵绳是可能会被处罚的,如果对他人造成伤害的话还需要承担 侵权责任 。

目前社会上出现因遛狗不牵绳导致路 人被狗咬伤人的事件很多,因此在法律中是有作出相关规定的。

《民法典》第 一千二百四十五条 :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公开场合牵一条大狗不牵绳,属于不正当行为,应予以反对。

但是这并不算危害公共安 全。

若明知自己的大狗一向凶残,非常有可能撕咬他人或其他动物等,仍遛狗不牵绳,应视为危害公共安 全。

总结:所以我认为无论自己的狗狗是顺从还是凶猛,出门的时候都要系好绳子。

不但要对他人负责,也要对自己和狗狗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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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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