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有哪些?
应急管理是从2018年机构改革之后才设立的行政单位,以原来负责安全生产的人员为班底,融合了政府的应急值班职能、消防救援职能、民政系统的救灾处置职能等。
因为是新设立的机构,所以目前比较复杂,不同层级的应急管理单位,机构设置不同;不同地区的应急管理单位,机构设置也不尽相同。
先说说应急管理与消防的关系。
国家层面上叫应急管理部,为正部级单位,应急管理部下设消防局,国家消防局是副部级单位。
省级层面叫应急管理厅,是正厅级单位,但省级的消防机构叫消防总队,与应急管理厅同属于正厅级单位,不属于应急管理厅管辖,由国家的消防局管辖。
市级层面叫应急管理局,是正处级单位,但市级的消防机构叫消防支队,与市级应急管理局同属于正处级单位,不属于市级的应急管理局管辖,由省级的消防总队管辖。
县级层面也叫应急管理局,是正科级单位,但县级的消防机构叫消防大队,与县级应急管理局同属于正科级单位,不属于市级的应急管理局管辖,由市级的消防支队管辖。
县消防大队还在主要乡镇设立了消防中队,是县消防大队的派出单位,一般为正股级,但不是每一个乡镇都有消防中队,没有消防中队的乡镇则由乡镇政府根据文件设立专职消防队,归属于乡镇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管辖。
各级应急管理单位,包括部、厅、局,都是行政单位,乡镇的应急管理办则是乡镇政府的组成部门,不属于独立的行政单位。
也就是说,一头一尾,国家层面和乡镇街道,消防部门都属于同级的应急管理单位(部门)管辖,但中间(省市县)的应急管理和消防是平级的。
各级消防机构,从消防局到消防中队,也都是行政单位,不再隶属于武警部队,只有乡镇的专职消防队属于乡镇自设机构,连事业单位都不算,乡镇的专职消防员都是临聘人员。
再说说应急管理局所属的事业单位的情况。
既然提到应急管理局,只能是地级市和县区这两级,市级应急管理局和县级应急管理局的设置不同。
以我们这里为例,广东省珠三角地区。
对于市级应急管理局来说,下设的事业单位有两个,分别是市应急管理事务中心和市森林消防机动大队。
对于县级应急管理局来说,下设的事业单位也有两个,分别是县安全生产教育训练中心和县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最后再说说大家容易误解的其他机构。
一是大家容易把议事协调机构当成下设事业单位。
应急管理局的议事协调机构较多,县一级来说,包括县级议事协调机构两个,分别是县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还有专项工作协调机制五个,分别是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县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县森林防灭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部、县减灾委员会。
二是大家较为熟悉的其他职能,比如原地震局职能、执法大队等。
在我们这里,县一级已经没有地震局了,也不是县应急管理局下设的事业单位,而是将相关职能直接并入县应急管理局,由指挥协调与预案管理股负责。
执法大队则作为县应急管理局的一个正股级内设机构,也不是事业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