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6个月,派出所说案件没有报送检察院,这是否还会有事?有什么依据?
提问者您好!在这里给您讲点实实在在的干货,照本宣科的解释法律条文就不浪费时间了,你完全可以自己去网上查。
首先,你问到是否有事?
我不了解案情,没法直接给你预测。
但是这个问题分两个方面,第一:你自己的确是无辜的,没有违法犯罪。
第二,你自己的确有违法犯罪行为。
派出所审讯你时,你是供认了?
还是否认?
警方掌握了什么证据?
这些证据是否能够判定你有罪?
其实你自己心里都很清楚。
所以说,是否有事,不能从取保候审6个月没移交检察院来预测。
如果你是无辜的,甭管什么时候都要坚持住,相信法律。
如果你确有犯罪行为,而且已经供认了。
那我告诉你:在司法实践中,取保6个月不送检非常正常,这只是司法机关办事效率和程序的问题,取保候审期限12个月呢,还有6个月的时间留给检察院做公诉审查和移交法院,时间很充足,即便超期也很正常(在司法实践中取保候审超期也很正常,没人在乎这个。
)公安侦查阶段取保候审6个月,说明公安部门已经刑事立案展开侦查并对嫌疑人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
派出所是案件的具体侦办部门,派出所在案件侦查终结后要将案件的全部卷宗报送公安分局(县局)的预审科,由局预审科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移交检察院起诉的条件。
之所以现在还没有移交检察院,我分析应该是停留在预审科了,派出所提交的侦查卷宗,没有达到预审科移交检察院公诉的要求(如果连公安局自己内部的预审科要求都达不到的话,到了检察院公诉科也得退侦),所以案件可能退回派出所补充侦查了,或者正在预审科审查。
司法实践中公安一旦刑事立案,很难会撤案,除非的确是无法证明有犯罪行为。
从本质上说,谁会轻易的自己打自己的脸?
嫌疑人都刑事强制措施了,然后撤案不送检了?
可能性微乎其微!如果你觉得自己的犯罪行为轻微,倒是有可能检察院做“有罪不诉,免于处罚”的处理。
那也是等于“虽然你有罪,但放你一马”,跟撤案本质不同。
还是那句话,看你有无犯罪事实。
你问到法律依据,从公安立案到法院判决的程序依据是《刑事诉讼法》。
法院判决量刑是依据实体法《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