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府兵制?
府兵制起源于西魏,盛于唐贞观年间的一种兵农合一的军事制度,到唐天宝年间废除,历时约200年。
府兵的军队平时为耕种的农民,农隙操演,战争来时从军打仗。
为什么叫“府兵”呢?
因为当时的地方政府行政等级分为两级,上级为州,下级为县。
“府兵”的“府”是地方行政州县之外的军事领域名称,即军队驻扎区域。
唐代称为“折冲府”,根据军府人数的多少分为三等,上府一千二百人,中府一千人,下府八百人。
府的数目有时多有时少。
在唐代大概有六百到八百不等。
这些军队哪里来的呢?
当时户口分九等,依据的是各家的经济状况。
根据当时的法令,下三等民户没有当兵资格。
政府从上等,中等,还要自愿当兵的民户里挑选作为正式兵,并豁免当兵人家的租庸调。
但没有军饷,随身武器装备也需自己置办。
府兵自己有田有地,自己从事生产,不需要国家投入军费给养。
府兵二十岁开始服役。
府兵的任务,一为宿卫,二为镇戍,三为征战。
宿卫叫做“上番”,唐代上番指向中央服役。
府地距离中央五百里,宿卫一次得五番(五个月一次)千里七番,一千五百里八番,二千里十番,超过两千里十二番。
如果国家遇上战事,则全国各府抽调,不论番数。
中央直辖十六个卫。
军官立功有勋爵奖励,可以是经济上或者名誉上的奖励,但是没有实职。
府兵下的军队素质比较高,战斗力确实比农民军的战斗力强悍。
可以说唐朝前期的武功与府兵制度有很大的关系。
这种制度后来失败了。
原因有以下几点:一 府兵制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一种强烈的个人荣誉感。
随着天下承平日久,到中央宿卫变成了苦力要给大臣皇亲国戚盖花园,修府第,变成了苦力,受人贱视。
二 抚恤制度执行日渐废弛。
在唐朝初年,府兵出外打仗阵亡,军队要将名册呈报给中央,中央会马上下令给地方要求他们派人到死难士兵家里慰问,送勋爵,给抚恤金。
阵亡军人的棺材还没运回,政府的抚恤褒奖工作都已办妥。
这对军人的鼓舞作用是很大的。
但是后来到武则天时期,这个制度执行就日益松懈,往往死讯已经私下传到他的家中,战争也结束了,还不见政府派人抚恤。
日子久了,人心就散了。
三 府兵制度是军阀割据的产物,不适用大一统国家。
唐朝疆域一直在扩大,周边有一系列如契丹,回鹘,突厥,吐蕃政权,边境需要驻扎大量军队,几次战争下来,府兵出现严重伤亡,甚至还有逃亡现象,府兵数量已经无法满足当时的需要。
后来在唐玄宗统治中期,开始了军事制度的改革。
开始改为募兵制。
募兵制其实起源更早,大概在春秋时期。
即国家招募的职业军人,由国家提供军饷装备,供给衣食,免征赋役。
招募的兵士由专门的军官训练,服兵役,执行作战任务。
不过,募兵制的士兵是职业军人,将领长期统帅一支军队,兵将之间有了长期的隶属关系,容易形称军阀。
后来的唐朝出现节度使藩镇割据也是一个例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