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抵押给了银行贷款了,但是现在要拆迁,拆迁款算谁的?为何?

2022-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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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拆迁款属于房屋产权人,并不会受房屋是否抵押的影响。

这里我们区分几个概念,分别说明一下:抵押,并不影响房产归属;拆迁款,是对房屋产权人的补偿。

房屋抵押给银行贷款,本质上属于一种借贷行为,只不过中间多了个抵押物(房子),为了降低银行的贷款回收风险。

抵押人与银行均要按照双方合同约定履行,例如什么时间还款、逾期如何处理等等。

但是要注意:房产抵押,不是所有权的转让,房子还属于产权人。

否则,如果产权人变了,还谈什么借贷?

直接把房子卖了拿钱就是了。

多数情况下,拆迁属于不可抗力行为(多数依据当时城市规划政策而定,非个人主观原因)。

在抵押人与银行的合同中,往往会有类似“因不可抗力等因素……双方不承担责任,协商解决”之类的条款。

也就是说,银行不能阻止抵押人配合地方拆迁政策,也不能因抵押物没了而认定抵押人违约。

拆迁补偿包括货币补偿或者房产补偿两种形式。

补偿对象,针对的是房屋产权人。

房屋抵押并没有改变所有权人,拆迁补偿又是针对所有权人的补偿,因此结论很明确:拆迁款,属于抵押人。

抵押物没了,抵押人依然要承担偿债义务。

拆迁款是对房屋这种财产的一种形式上变化。

按照抵押权优先原则,房子拆迁拿到拆迁款之后,第一步动作不是把钱“焐热”了,而是要先用于偿还银行贷款。

那么,能不能还按照之前的贷款合同,分期偿还贷款?

多数情况下,不可以。

因为拆迁款与房子存在本质性区别。

房子属于不动产,一旦抵押给银行,按照我国不动产登记制度,房子即被标上“抵押”的标签,银行始终会有保障的享有债务优先偿还权利。

而拆迁款属于动产,不存在抵押的可能,银行无法控制。

因此,从保障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银行会要求从拆迁款中先把贷款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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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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