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蕴含着什么样的道理?
原文的出处与本来含义这里就不多说了,下边有很多同志们的解释已经足够详细。
这里想说的是现实中的道理与存在的意义。
社会规则的合理性与正当性恰如其分的话,意为“其身正”,那么这种规则的推行与实施自然会深得人心,不用强力执行或监督,大众也都会很好的执行,即为“不令而行”。
举一个简单的例子:垃圾下楼的提倡,不要监督,每家每户基本都会自觉的拿垃圾下楼,送到指定地点,其因是这种提倡具有合理性与正当性,确实可以帮助居民改善居住环境卫生问题。
反过来,说到垃圾分类,目前而言确实就有点为难了,哪些是有用的,哪些是没用的,每个人的认知是不一样的,有些人对部分垃圾有用还是没有的认知也是有缺乏的,实际去看看各垃圾接收点的景象,垃圾分类是差强人意,这就是基于现实原因导致的合理性问题,意其为“其身不正” ,推行了也有好长时间了,但实际效果只能说是收效甚微,正应对了那句“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再举一个最近的例子:农业农村部组建了一个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大队,其职责定位与职权范围就模糊不清,到了下边职能部门更是直接给配置了类似警棍、防刺衣、防盾器材这些装置。
这是要干嘛呢?
农业农村部不是解释了这是要为农业农村服务的队伍么,拿这些器材去服务农村,难道是农村已经出现或者是预设了有危险分子存在么?
这一执法大队推出后,鉴于大众对“城管”的观感,直觉就是“农管”来了,反感排斥心态隐现。
事实上,从最近各地有关“农管”的执行情况来看,已经暴露了部分让人值得深思的问题,也正应了那句“其身不正,虽令不从”。
那么农业农村需要的是什么样的队伍呢?
实际需要的是服务于农业农村的技能人才,规划引导农业农村发展方向、提升发展质量的服务型队伍,而不是执法队伍。
总的来说农业农村综合执法大队是不适合下乡的,因“其身不正,虽令不从”;适合下乡的是农业农村综合服务大队,亲民且助力,因“其身正,不令而行”。
“其身正,不令而行”,只有找到恰当的具有合理性、正当性、有针对性的务农措施,才是农业农村良性发展及振兴的出路与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