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孤儿院(广州孤儿院在什么地方)
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收养人需满足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7、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需满足条件: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丧失父母的孤儿。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一旦完成,便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法律分析:(1)无子女。
所谓“无子女”是指收养人既没有亲生子女,也没有养子女和继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所谓“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是指收养人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身体、智力、经济、道德品质和教育子女等方面具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能够履行父母对子女应尽的义务。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所谓“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主要是指精神疾病和传染病。
(4)年满30周岁。
所谓“年满30岁”,是包括30周岁本数在内。
夫妻共同收养,则必须双方都年满30周岁。
2、有配偶者收养子女,须夫妻同意共同收养。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4、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和“被收养人不满十四周岁”的限制。
所谓“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是指兄弟姐妹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
“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是指兄弟姐妹的子女和第三代堂、表兄弟姐妹的子女,即侄子女、外甥、外甥女和第四代的堂子女、表侄子女、表外甥、表外甥女。
5、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扶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第一千零九十九条 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三条第三项、第一千零九十四条第三项和第一千一百零二条规定的限制。
华侨收养三代以内旁系同辈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本法第一千零九十八条第一项规定的限制。
广州哪里有孤儿院,一般人可以进去的孤儿院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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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哪里有孤儿院,一般人可以进去的孤儿院有哪些?
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
广州孤儿院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收养人需满足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6、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7、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被收养人需满足条件:1、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2、丧失父母的孤儿。
3、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4、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收养一旦完成,便形成收养拟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效力与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相同。
养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法律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1)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5)年满三十周岁。
孤儿院领养条件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收养人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可进行领养:(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