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离婚女方有权要吗?
有权利索要。
这属于夫妻二人婚前共同财产。
至于属于自己那部分的份额多与少,人民法院会以新颁布《民典法》做出公平公证的判决。
先看这个案例。
小田与小陈经人介绍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孩。
婚前,小田父母出资交首付11万为小俩囗按揭了一套商品房。
房贷由小俩口承担並为他们买了一辆9万元的小汽车。
婚后,小田与小陈生育一女孩。
因日常琐事,小陈较強势。
两人争吵起来互不相让,有摔东西等现象。
小俩口感情破裂,家永无宁日。
年仅25岁的小田一怒之下,选择了轻生。
留给亲人的是无尽的伤疼与痛苦。
父母失去了儿子,女儿失去了父亲,小陈失去了丈夫。
到了这个地步,小陈与公婆就财产继承分割问题闹上了法庭。
小田父母因儿媳强势,儿子自尽,与小陈脱不了干系。
心存不满。
双方见面就大吵大闹。
小田父母认为:他们的婚房是自己出资交首付买的,应归他们所有。
小汽车是他们赠予小俩口的,属于他们的,应予以收回。
小陈则认为: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自己有权继承,与小田父母无关。
小汽车属小田父母给予她夫妻二人的结婚赠品,应属于自己的。
小陈因与公婆发生予盾,心存芥荠,坚决不允许公婆探视其小孙女。
对财产分割问题双方各执己见,争持不下。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调解判决如下:1:对于财产继承,若当事人在未立遗嘱的情况下,应按第一顺位继承人来继承遗财。
就本案来说,按《民典法》规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为其祖父母。
若在无祖父母的情况下,第一顺位继承人应为小田的父母,小陈及她的女儿。
2:小田名下的遗产,在继承份额上,其父母各占27%,其女儿占27%。
小王占19%。
3:小田父母在儿子结婚时,所买的9万元的小汽车属赠予。
现归其父母所有。
4:小陈在继承丈夫遗产时,虽然份额只占19%,但同时还要承担偿还丈夫生前信用卡所欠的部分欠款责任。
5:小田名下的房产虽属小田父母出资首付,判决归小陈所有。
房贷由小陈本人来承担。
5:小田父母有权利探视其小孙女。
这是一起因丈夫死亡,妻子主张继承财产的分割案例。
同样也适用夫妻双方因离婚,妻子主张属于自己那份财产的情况。
虽然房子是男方父母买的,但属夫妻婚前共同财产。
尽管夫妻已离婚,作为妻子,有权利主张索要属于自己的那部分财产权益。
必要时可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