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犯在法庭宣布判决瞬间,崩溃大哭,是一种后悔的表现吗?

2022-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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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刑辩律师,笔者讲一个真实案件,希望对于这个问题的认识有所帮助。

阿丙本是一个勤劳质朴的农民,识字不多的他凭借自己的努力,也算是小有“成绩”,为了更好的生活,他又举债承包了几个鱼塘,虽不富足,但是养家糊口之后略有盈余,生活还算惬意。

但是,天不遂人愿,一场大水过后鱼塘水漫溢出,鱼儿丧失殆尽,虽然获得一些补偿,但是杯水车薪,背负外债,阿丙陷入痛苦失望的境遇。

这时蓄谋已久的毒贩子阿呆“如约而至”,他相中的就是阿丙的忠厚踏实,不会乱说话,很值得信赖。

之前阿呆为了贩毒找过几次阿丙,但是都被阿丙断然拒绝,因为阿丙明白贩毒虽然很赚钱,但那是违法犯罪,不义之财不可取,那样的钱再多他也不会“挣”的。

阿呆这次趁热打铁,开门见山,直言阿丙忙活几年又回到解放前,又苦又累,没有任何希望,这次有一个非常稳妥的毒品“生意”,一本万利,万无一失,只做这一次,保证不会有任何危险,只要阿丙愿意帮忙运输,阿呆可以给阿丙十万元运输费用。

经过一番纠结思索,终究未能经受住财富的诱惑,阿丙答应帮助运输毒品。

殊不知阿呆等人的计划早已被侦查人员掌握,一张大网已经张开,等待着阿呆、阿丙等人自投罗网。

阿呆等人购买好用于运输毒品的大货车,然后进行改装之后,由阿丙开往云南,之后由事先到达的毒品上线开走车辆并将毒品装载在车辆地盘的夹层。

之后上线将车辆开至一停车场交给阿丙,阿丙遂向阿呆表示“货”已收到,立即出发。

后阿丙驾车行驶至云南省普洱市被侦查人员抓获。

但是,阿呆等人异常狡猾,他们在车内放置了定位系统,得知车辆没有按照预定方案继续行驶,他们预感东窗事发,早已做鸟兽散,逃之夭夭。

阿丙成为替罪羊,经当面称量,被查获的嫌疑毒品净重45600.78克。

经鉴定,毒品均检出海洛因成分,平均含量为70.56%。

人民法院经审理认定,阿丙违反国家对毒品的管制规定,运输毒品海洛因45600.78克,其行为已构成运输毒品罪,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听到法庭庄严的宣判,阿丙木讷了一会,他显然还没有反应过来,不敢相信这是真的。

之后,当法庭询问阿丙是否上诉的时候,他再也按捺不住悲痛的心情,放声大哭,叫嚷着自己被阿呆骗了,他只是一个替罪羊,悔不当初。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

天下嚷嚷,皆为利往。

阿丙本来有一个美好的前程,他完全可以哪里跌倒,再从哪里爬起来,但是阿丙没有经受住财富的诱惑,妄图一夜暴富,获取不义之财,但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多行不义必自毙。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

阿丙此时才深刻领悟其中的道理,他悔恨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多的眼泪也无法挽回自己的窘境,人生的关键点就在一刹那的选择,他明白那不是在选择幸福,而是在选择命运,自己做出的糊涂选择,又能怨得了谁?

世界上没有后悔药可吃,自己做出了选择就应当负责,法律是神圣的,法律也是严苛的,当你为了获取自己的利益,但绝对不能损害大多数人的利益,虽然自己明白这个道理,但侥幸还是战胜了理智,这个教训太过深刻,以至于让自己触不及防,如果时光可以倒流,应该是另外一番景象~自由生活,努力拼搏,遵纪守法,奋发有为!!因此,死刑犯在法庭宣判瞬间,崩溃大哭,一般而言是自己深有感触,良心发现,后悔不已,毕竟生命对于每个人只有一次,所以它是弥足珍贵的,没有人不怕死,因为自己做错了事情,而丢掉了宝贵的生命,后悔自然在意料之中,但是为时已晚,可谓教育深刻,令人警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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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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