弟弟五年前将人打成轻伤,最后赔钱私了,检察院打电话来问怎么办?
202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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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既然接到检察院的通知,就应该携带当时的所有材料到检察院将情况说清楚。
首先,检察院不是办案机关,其职权是监督公安以及法院的司法活动。
从题设推理,五年前公安机关在处理当事人打人事件时应当存在问题,检察院在监督公安机关司法活动过程中也需要材料完备,当事人就是必备环节。
其次,如果五年前,当事人殴打的他人事件已经向公安机关报警,当时你将他人打成轻伤,根据刑法相关规定,应当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能通过赔偿私了了事。
公安机关处理此问题存在执法活动瑕疵。
以后,如果当事人涉嫌是故意伤害罪,经过五年时间,已经过诉讼时效期。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