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冻结名下账户,人在外地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吗?
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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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户被冻结,如果可以通过电话沟通保留最低生活费的话,那法官也太好忽悠了,同时对申请执行人(原告)也是不负责任,极不公平的。
在民事诉讼中,银行账户被法院冻结,是为防止债务人转移财产,逃避债务而实施的一种诉前或诉中财产保全措施。
在冻结账户过程中,出于人道,司法部门一般会根据实际情况,考虑被执行人最低生活保障问题,但是否保留最低生活保障,主要依据是被执行人的现有财产和收入状况是否符合规定。
如果法院冻结名账户,人无论在外地还是本地,单靠电话和主办法官沟通保留生活费是不可能的,必须写出书面申请,陈述保留全部或部分生活费的理由,经执行局局长或院长批准后才能保留,一般情况下既然查封了你的资产,冻结了你的账户,就是逼迫你履行被执行人的责任,是不会轻易给你生活费的;如果是夫妻双双的债务,可保留一方的生活费。
首先要看冻结的账户是你个人账户还是工资账户。
一般来说,如果是工资账户,法院每个月会保留你工资的30-50%的生活费,这是你生活的必要支出,法院执行局是根据规定是允许的。
但是如果只是你个人的账户,法院会根据判决书当中的金额去执行,有多少就划拨走多少,不会给你留什么最低生活费用的,因为这是你履行法院判决书所必须的义务。
其次就是时间点。
如果要解决问题,最好是本人亲自去,找到主办按计件的法官,把自己的情况介绍一下,必要时提高必要的证据,例如如果是有病,提高医院的病历和收费票据,这样的话成功的可能性更高一些,另外按规定当事人应当写一份书面申请,由法官报分管领导批准才可以办理。
这些事情并不是口头说半就能办的,法院也是要求全程留痕,避免以后留下争议。
特殊原因自己确实无法前往的,可以委托代理人前往处理,当然需要的手续也是少不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