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杂剧
“杂剧”最早见于唐代,那意思和汉代的“百戏”差不多,泛指歌舞以外诸如杂技等各色节目。“杂”谓杂多,“百”也是形容多;“戏”和“剧”的意思相仿,但都没有今天“戏剧”的意思。到了宋代,“杂剧”逐渐成为一种新表演形式的专称;这一新形式也确实称得上“杂”的,包括有歌舞、音乐、调笑、杂技,它分为三段:第一段称为“艳段”,表演内容为日常生活中的熟事,作为正式部分的引子;第二段是主要部分,大概是表演故事、说唱或舞蹈;第三段叫散段,也叫杂扮、杂旺、技和,表演滑稽、调笑,或间有杂技。三段各一内容,互不连贯。
杂剧的音乐,有些直接取自宋大曲,有些则来源于民间小曲。但宋大曲一般只取唐大曲的一部分,称为“摘遍”;宋大曲的结构也已远较唐大曲简单。
北宋以后,杂剧既有随南宋南迁的,也有为金所继承的,金继承的宋杂剧也称院本,性质上与宋杂剧却没有区别。
元初到元大德年间(1279~1307),元杂剧发展至鼎盛时期,大都以及各地的杂剧演出非常活跃,作家辈出,名作如林。如关汉卿的《窦娥冤》、《救风尘》、《拜月亭》、《单刀会》,王实甫的《西厢记》,马致远的《汉宫秋》,纪君祥的《赵氏孤儿》等不朽作品,反映了广大人民的苦难和呼声。著名演员有珠帘秀、天然秀、侯耍俏、黄子醋等,盛极一时。元代末年,政治黑暗,经济衰微,北方重灾,更由于科举恢复,文人转趋仕途,以及南方传奇兴起等原因,元杂剧又渐趋衰落。
明初,杂剧进一步宫廷化,代之而起的有体裁简短的短剧和专唱南曲或兼用南北曲的南杂剧,其中虽有少数较好的作品,如徐渭的《四声猿》等,也终于不能挽回杂剧衰亡的命运。至此杂剧艺术已在中国戏曲音乐的继续发展中完成了自己的历史使命。
元杂剧的音乐 元杂剧结构相当严谨,一本戏基本上可以分作4折;这种分折结构符合于戏剧情节发展的起、承、转、合的一般规律。4折之外,还有短小的具有开场或过场性质的楔子作为补充。与唱腔有关的脚色分行是由宋杂剧和金院本发展而来的,而分工更为明确、细致。
杂剧的体裁,首先是一本四折的形式,这是受宋杂剧演出时分为四段的影响。四折之外又可以加一、二个“楔子”。“折”相当于一场戏,但在一折中,场景却可有所变换。“楔子”的篇幅比较短小,通常放在第一折前,起类似序幕的作用;也有放在两折之间作为剧情的过渡,它是四折一本形式的重要补充部分。个别杂剧亦有突破四折一本的形式的。如《赵氏孤儿》为五折。一般说来,一本为一剧,但也有一些作品超出一本,如《西厢记》即为五本。
杂剧有三个构成部分:宾白、唱词、科介。三者交相配合,推动剧情发展,刻画人物性格。“白”有韵白、散白;还有“带云”、“背云”、“内云”等名目,各起串联唱词、交代内心活动、人物间交流的作用。元杂剧是一种歌舞剧,因而“科介”包括人物动作、表情、武打、歌舞以及音响效果等内容。唱词是杂剧中重要构成部分,在音乐上采用联套方式,由同一宫调的数支曲子组成,一折一套。至元代后期才出现南北曲联套的形式。曲的排列有一定格式,但又有多样的变化,要求每一支曲子的音乐前后必需衔接。曲文要协律,符合曲牌规定的格律,平仄要和协。押韵以当时北方话为准则,方式为全套通押一韵,但可四声通协,韵字亦可复用。此外,曲文中可加衬字,并可利用丰富的对仗形式:偶句对、鼎足对、连璧对、隔句对、连珠对,等等,增加曲文的修辞色彩。
基本脚色有4类:旦(女性脚色)、末(男性脚色)、净(刚烈豪强及滑稽人物)、杂(其他杂色),每类更有细致的区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