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不协商,法院已划走,被告生活困难,再申诉有用吗?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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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商不协商,这是原告的权利。
原告要是不同意,我们也没法强迫对方接受协商。
法院划扣款项,这是正常的执行行为。
对于被告或被执行人来说,如果认为法院的生效判决有错误,那可以通过审判监督程序来启动再审。
一个是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另一个是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检察建议。
至于能够再审,主要还是看案件情况去确定。
从实践来看,没新证据的情况,再审难度比较大。
另一方面可以要求保留生活费用。
我们法律明确规定,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扣留、提取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部分的收入。
但应当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费用。
但保留生活费用方面,必须当事人主动提出申请,否则法院哪里知道是否需要。
所以如果有困难,需要跟法官联系,提出申请。
另外,如果有困难的证据最好。
但这个生活费用不多,有的地方是根据当地最低工资或最低生活保障作为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