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钱不还的人,如果被起诉了,心里会怨恨借款人吗?
2022-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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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是肯定的。
债务纠纷最终走上法律维权之路,是被迫无奈的。
应该说,经济上能相互往来,能把“血汗钱”借给别人,靠的是情义与信用。
但现实中,有的“借款人”並不懂得感恩,並不想维系好“情义”,並不想守信赢得人心,而是“反目成仇”,钱到手后,变了一个人,跟“出借人”、债权人玩“躲猫猫”,远离债权人,不接听电话,很让“出借人”失望与痛苦。
有的“出借人”是转手帮其借贷的,也成了债务人,更是苦不堪言。
在这种情况下,“出借人”才到法院起诉。
对簿公堂,借款人不但没有好好反思、理解,还怨恨“出借人”,因为起诉法院,债务人一是成为“失信人”,征信出了问题,行为受限,失去“自由”,影响生活。
二是名誉扫地,败坏家风、家庭,影响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