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官司的程序是什么,需要些什么,是去法院还是找律师?
打官司的完整程序,按民诉法的规定,应该是:一审程序;二审程序;简易程序;支付令程序;发回重审程序;申请再审或申请检察院抗诉程序;判决生效的执行与申请强制执行程序。
一审程序包括:诉前或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程序,即为保障法院判决与调解或裁定的顺利执行,书面申请法院对被申请人或被告的财产予以扣押、冻结、查封的措施;诉前或诉讼证据保全程序。
及证据在向对方,或不及时保全证据易灭失,或因情况紧急,不保全难以保存证据的,而向法院申请的保全程序;申请堪验、鉴定程序。
即需要经堪验鉴定而确定结论的,向法院提出的申请;先预执行程序。
即为追索抚养费、赡养费、抚血金、对生活确有困难的生活开销所需对劳动或劳务报酬,而在诉讼中要求法院责令被告先于支付的申请。
诉前财产保全或证据后,应按程序法规定的时间提起诉讼。
包括向法院递交诉状、提供证据、按法院要求,原被告互相交换证据、按法院传票通知时间参加庭审、需要证人出庭作证的,开庭前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有特别影响不能按时到庭参加诉讼的,依法提出延期开庭审理的申请。
庭审质证时,应严格审查证据的效力、证据与争议纠纷的关联关系,进入庭审辩论时,应抓住核心说理、辨明是非;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要申明诉讼主张,法院在庭审中征求调解意见阶段,同意则调。
不同意的,法院就及时判决,判决书送达后,一审结束。
简易程序 。
是指标的额较小,事实清楚,实行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的一审案。
支付令程序,是指无需开庭审理就可以判断债权清晰或有价证券并需要依法院裁定支付履行的一审案件。
二审程序,不服一审判决的民事纠纷,在接到判决书的次日起15日内,可向一审的上诉审法院提起上诉,除递交上诉状,交纳上诉费外,上诉有书面审的,二审只作调查或不用调查,即作出处理结果。
需要开庭审的,程序基本与一审相同。
重审程序,是二审经审理后又发回一审,重新按一审程序审理的程序。
申诉或申请检院抗诉程序,是判决生效后,在六个月期间内,认为依法需要法院再审的,自行向作出判决的法院递交申诉状,申请再审;或向检察院申请对法院生效判决提起抗诉。
执行程序,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按判决规定的自动履行期自动履行判决义务。
超过自动履行期不履行的,原告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民事案件是否应请律师代理诉讼,取决于案件是否复杂、本人是否有能力应对诉讼、及个人意愿。
感觉或认为能应对的,且案情不复杂,可不请。
以上,可供参加民事诉讼的当事人作参考。
详情还需按民事诉讼程序法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