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被名贵的狗咬了一口,失手将其打死,算谁的责任?
2022-0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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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是狗主人的责任。
因为你是因为狗咬了你,你才失手把它打死的,你的行为属于紧急避险。
对于紧急避险造成的损害,法律规定可以免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
本文所述的紧急避险是由于狗主人没有看管好自己的狗引起的,狗主人是引起险情的人,所以,应当由狗主人自己承担责任。
此外,你被狗咬了,需要打狂犬疫苗,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也应当由狗主人承担。
再举一个类似的例子。
比如,当你开着车在道路上正常行驶时,突然一个六岁的小孩从路边窜了出来,你为了避免撞到小孩,调转车头,最后车撞坏了路边人行道上的路灯,自己的车也撞坏了。
这个损失由谁承担呢?
当然应当是小孩子的父母。
小孩是引起险情的人,他的父母是他的监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