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两人签了生死状打架,一方把另一方打死,是否要负法律责任?有什么法律依据?

2022-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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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生死状将人打死会负责吗?

有人为此被判过死刑!真实的例子给大家说明!2007年时候,在广西省罗城县,两户村民因为土地纷争互不相让,今天你家的庄稼种在我的地里,明天我家的树占了你的土地,因此,小摩擦不断。

当地民风彪悍,在这样的情况下,村民老奉(化名)和村民小朵(化名),就一起约定,打场架来决定,谁的拳头大谁有理。

而且两个人还签订了生死状,大有一幅既决胜负也决生死的样子。

两人约定带着自家的砍刀,到达地点,两个人火药味十足,一见面,就疯狂地往死里掐,可以说场面相当震撼!最后,老奉毕竟年纪大点打架经验丰富些,拼着自己胳膊受伤,将刀刺进了小朵腹部,最后想到两人已经签订了生死状,还红着眼继续挥刀补了两刀。

最后,小朵当场死亡,小朵家人也很快报案,民警火速赶到,将老奉带走。

老奉不慌不忙,掏出了两人签订的生死状,最后,却已经被投入看守所。

很快,就对老奉提起了公诉,针对老奉的不服,法院也给出了说明:生死状说白了就是契约合同,但是,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三条的明确规定,合同中造成对方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无效。

也就是说,生死状一开始就是无效合同,不受法律的认可和保护。

反而,根据老奉事先签订生死状的行为来看,明显主观上就带有伤害他人甚至剥夺他人生命的主观故意,根据《刑法》第232条的规定,这种行为就构成了故意杀人罪,不仅造成了严重的后果,而且在当地影响恶劣,直接就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同样的道理,按照我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明确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合同无效。

因此,老奉和小朵生死状的签订,不仅没有能够逃脱法律的惩罚,反而成了他故意杀人的证据,不由得后悔莫及。

最后,提醒大家:法治社会,以和为贵!万事都要商量着解决,以法律为准绳,以交流沟通为手段,千万不要做一些伤害他人的事情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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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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