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古人取名字还要取字?现代却不取字了?
“为什么古人取名还要取字?
”按照班固主笔的《白虎通义·姓名》之说法如下——“人必有名何?
所以吐情自纪,尊事人者也。
《论语》曰:‘名不正,则言不顺。
’”这是说,人必须有名,以便吐露个人的情怀并作为自己的标记,是对外界和他人的尊重。
如《论语》所说,名不确定,逻辑上也不可能顺畅。
《白虎通义》说,人生下来三个月内要有自己之名。
此文接着说:“人所以有字何?
冠德明功,敬成人也。
……敬其名也。
”这是说,人之所以有名还要有字,主要是两个功能——一是敬贺成人;二是敬解己名。
第一,“敬成人也”。
《礼记·曲礼上》曰:“男子二十冠而字。
”古时有成人礼,男子二十而冠,这个时候,就可以取字了。
《曲礼》亦曰:“女子许嫁,笄而字。
”女子十五成人可以出嫁,把头发扎起来的时候,也可以取字了。
从甲骨卜辞看,商王武丁的妻子妇好,就是有字的。
第二,“敬其名也”。
《仪礼·士冠礼》云:“冠而字也,敬其名也。
”字,其实是别名,但不可瞎取,而是要据本名含义予以“抒发”“解释”,所以叫“敬其名”。
如孔子之子名“鲤”,字“伯鱼”;班固,名“固”,字“孟坚”;诸葛名“亮”,字“孔明”,等等。
字,又称“表字”。
有人说,“表”与“里”相对,“表字”是留给别人叫的。
这个说法有一定道理,但又不未必完全准确。
的确,《礼记·檀弓上》曰:“幼名,冠字,……周道也。
”《疏》云:“人年二十,有为人父之道,朋友等类,不可复呼其名,故冠而加字。
”古时,为表尊敬,一般不直呼其名,而是言字或号。
不过“表字”所含更深层原因,还是“表达”自己之名的含义——“敬其名也”。
他人称字或号,属“周道也”——即属于“周礼”范围。
这就涉及到中国古人何时不但取名而且取字了。
甲骨卜辞证明,商王普遍有名有字。
前面说到了,妇好也有字。
有学者称,有名有字“这种礼俗究竟起于何时,其确切年代似不易稽考,大约原始氏族社会已有此风,至周代始燦然大备,成为统治阶级的一项重要的礼仪。
”《白虎通义·姓名》,堪称开辟了“名与字”关系研究之先河。
其称:“或傍其名而为之字者,闻名即知其字,闻字即知其名。
”云云。
南朝的时候,有《人名书》和《名字论》,被称为最早研究“名与字”关系的专著。
后来,研究古人“名与字”之训诂学,则成为文献学和历史学中的一支。
“现代人们为何不取字了?
”不难解释。
从一开始,取名还要取字,就是古时贵族的“专利”。
秦汉之前,百姓几乎无姓,遑论“字”“号”。
魏晋开始,“名与字”又成为“门阀制度”中的重要成分。
现在,人们在法律上、观念上平等了,也没有更多繁文缛节的“礼制”了,何必再在姓名之外取字或号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