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的酷刑男人宫刑
古代针对男子的刑罚有哪些
.车裂
即五马分尸,很简单,就是把受刑人的头跟四肢套上绳子,由五匹快马拉着向五个方向急奔,把人撕成五块。 据说商鞅就是受五马分尸之刑。
要把人的头跟四肢砍下来都得花不少力气,更何况是用拉扯的。而受刑人身受的苦处更可想而知。真到撕开的时候,恐怕受刑人已经不会觉得痛苦了。痛苦的是正在拉扯的时候。
2.凌迟
中国古代各种残酷的刑罚中,最惨无人道的莫过于凌迟。凌迟,原来写作“陵迟”,本意指山丘的缓延的斜坡。
荀子说:“三尺之岸,而虚车不能登也。百仞之山,任负车登焉。何则?陵迟故也。”意思是指,三尺高的陡坎,车子便拉不上去,但百仞高的大山因为有平缓的斜坡,车子可以一直拉到山顶。
后世将陵迟用作刑罚的名称,仅取它的缓慢之义,即是说以很慢的速度把人处死。而要体现这种“慢”的意图,就是一刀一刀地割人身上的肉,直到差不多把肉割尽,才剖腹断首,使犯人毙命。所以,凌迟也叫脔割、剐、寸磔等,所谓“千刀万剐”指的就是凌迟。
3.刖刑
刖刑,中国古代刑法之一,又称剕刑,中国古代一种酷刑,指砍去受罚者左脚、右脚或双脚,通常指割去犯人膝盖骨。
4.俱五刑
把砍头、刖、割手、挖眼、割耳和鼻,即大卸八块。通常是把人杀死以后,才把人的头、手脚剁下来,再把躯干剁成三块。
5.棍刑
即木桩刑。 这里要说的棍刑,不是用棍子打人。这里说的棍刑,是拿根棍子直接从人的嘴或肛门里插进去,整根没入,穿破胃肠,让人死得苦不堪言。
扩展资料:
十大酷刑,是中国古代的残酷刑法的主要表现,是那个时代用法律作为震慑手段维护统治的原则指导下产生的产物,主要内容有剥皮,腰斩,车裂,俱五刑,凌迟,缢首,烹煮等。其中尤其以凌迟最为残酷。
古代男性最怕的三种刑罚
死刑,在古代一般是用来对罪大恶极的人实施,用来剥夺他们的生命,处罚他们所犯下的弥天大罪。但是即使在古代,判死刑也是比较少见的,因为不少朝代的死刑要走许多流程。像是一些比较重要的人物,如果要处死,还要得到皇帝的批准。所以,一般官员不会轻易判死刑,除非是犯下了不可原谅的过错。
现在虽然是法治社会,但是也有些不法之徒,为了达到目的,做出伤天害理的事情。一般都是对这些人进行死刑处理。一般来说,只要判了死刑,那么这个人基本必死无疑。基本没有人能够逃脱。但是和现代不同的是,古代判死刑,还是有很多漏子可以钻的。这可以让他们逃避掉死亡的处罚。大致上来说有四种办法......
首先,就是经常能在电视剧中看到的免死金牌。当然免死金牌并不是杜撰,只是不一定要以金牌的形式出现,可以是诏书,可以是其他信物。当然这个免死金牌不是万能的,一般来说只要不是犯下造反的罪过,还是能够免除死刑。缺点是能拥有的人太少,必须要立下大功劳才能有,普通人基本不可能获得。
如果皇家有什么大喜事发生,或者天下发生什么大灾难,为了稳定人心,彰显皇帝的仁爱的形象,皇帝会颁布一项圣旨,大赦天下。判死刑的人,可能会改判坐牢。罪行轻的人,可能会直接放出去。这也是一项避免死刑的好办法,只不过只能靠人的运气。如果赶上了,就能避免死刑。不过几率和中彩票一样。
第三个是大部分男人,除了死刑外最害怕的刑罚,就是宫刑。历史学家司马迁,曾经触怒皇帝受过此刑罚。不过司马迁的意志,的确不是常人能比的,受此大辱,依然直言不讳,花费了一生的光阴写下真正的历史。相对于死刑,这种刑罚更多的是对男人人格的践踏。很多太监就是因为受宫刑,心里开始扭曲。不过对大多数人而言,如果面对死亡还是会选宫刑。
宫刑是什么刑罚
宫刑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从严重等级排序分别是大辟(死刑)、宫、剕(砍断双脚)、劓(割掉鼻子)、墨(在犯人脸上刺字)。
宫刑排名第二,主要内容就是我们熟知的,把男子外生殖器全部割掉(外生殖器包括两部分,长的和圆的),女子同样会有宫刑,主要是破坏其生育系统。
在儒家理念“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大行其道的封建社会,宫刑正是切中这个要点,成为仅次于死刑的刑罚。
西汉时期的宫刑是什么
宫刑又称蚕室、腐刑、阴刑和椓刑,是指对男子或女子的阴处施刑。宫刑在汉朝更为普遍。汉景帝时,就曾规定某些死刑可由宫刑代替,汉武帝生性残酷,在他的统治时期,正史上有记载的大臣受宫刑的就有司马迁、张贺、李延年等人。
司马迁因为汉武帝询问看法时说了真话,为投降匈奴的李陵辩解了几句,“上以迁为诬罔,欲沮贰师,为陵游说,下迁腐刑”,这就是被处以宫刑;张贺因幸于卫太子,太子败,张贺也受了宫刑。
西汉昭帝也曾下诏:“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从法令上又扩大了宫刑的范围。
大臣、官吏稍微违背了最高统治者的意志就要受此酷刑
古代的腐刑是什么刑法
1、腐刑又叫宫刑,它是中国古代五刑之一,也是最残酷的刑罚之一。
执刑人用刀子剜掉受刑男子的生殖器,对受刑女子同样是破坏其生殖机能。总之,这是一种对人格施以极大侮辱的惩罚。
2、目的
据考证,宫刑最初的作用是为了惩罚男女之间不正当的性关系,即“女子淫,执置宫中不得出;丈夫淫,割其势也”。《伏生书》传更云:“男女不以义交者,其刑宫。”由此可以推见,宫刑是在一夫一妻制出现后的事,否则就不可能存在什么对不正当的男女性关系的惩罚了。而且,再从五刑的排列来看,宫刑是肉刑中最重的,仅次于大辟(斩首),显然当时人们思想中还残留着原始时代的初民对生殖器官崇拜的影响,生殖器官的价值仅次于头颅。传说中的尧舜,大致是中国的父系氏族社会向阶级社会过渡的时期,一夫一妻制逐渐确立,所以宫刑在那时开始出现是完全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