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打我,我打回去这属于正当防卫就要让我赔偿,这合情合理吗?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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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打你,你再打回去。
一般在司法实践过程中,并不认为是“正当防卫”,而是“互相殴打”的行为。
当然不能一方赔偿另一方了事,双方都有行为,都应该接受公安机关的相应处罚。
公安机关警务人员仅是要求你进行赔偿,而不对对方行为人的行为进行处罚,此处工作人员没有秉公执法,涉嫌徇私枉法行为,你可以向处理案件单位的上级单位提出复议,或者行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国刑法规定,正当防卫要满足以下条件:侵害行为正在实行过程中,针对实施不法侵害的行为人,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所以,对方打你,如果对方停下了,你就不能打回去;如果对方没有停下来,你应该采取制止对方殴打行为或者脱离现场,而不是简单地打回去。
以上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