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中只写了基本工资,劳动仲裁会发多少?

2022-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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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一个从业近15年+,上仲裁庭超过20场+的悲催HR来说,劳动仲裁怎么赔,要看你的诉求是什么。

如果是加班费的诉求,的确是会按照合同签订的基本工资1800为基数追偿(前提是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

如果是补偿金、赔偿金、社保补缴等诉求,那么只要你能拿出每个月实际入手工资的工资单、工资流水等证据,那么仲裁就会按照你的实际所得计算赔偿标准。

不会按照合同里约定1800去计算赔偿的。

具体会发多少?

这个要看你在公司的累计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计一个月,不满一年按半个月计。

这个你要自己算…另外你还可以诉求公司这半年拖欠工资的赔偿诉求。

这样除了支付你的应得外,还可以要求支付50%的赔偿金。

比如拖欠你6万,除了要支付你应得的6万外,再额外支付3万的赔偿金。

还有就是如果公司能这么操作,社保、公积金大概率也没有按照你的实际收入做基数上缴。

这个一样可以提出追索,让公司补缴。

如果社保补缴,公司除了要补缴公司需要承担的费用外(你自己要承担自己应缴的那部分),还要承担滞纳金。

更重要的是公司会有被稽查的风险,这点对公司来说,是最为忌惮和害怕的。

如果想要给企业“上一课”,毫无疑问这是力度最大的方式!其实这么看下来,合同只写基本工资貌似对于劳动者的“伤害”不是那么大,可为什么企业还要这么做呢?

原因就在于企业也明白得很,当前劳动者维权成本高、难度大是不争的客观事实。

再加上国内就业的大环境就是如此,大多数劳动者只能是为了生活,选择“能忍就干、不能干就滚”…对企业而言,即便被告了,判输了。

我也只是给仲裁的那个人补偿,而且这本就是应该给的。

而那些还在忍受的人,我照样可以按照最低的“成本”付出,节省更多的“利益”。

这种情形下,企(资)业(本)家何乐而不为呢?

再加上司法机制“不告不理”的大原则,大家会觉得“还折腾啥?

还不够麻烦地”…于是乎,企业这种灰色操作也就被大众所“默默接受”了…最终的结果就是,只要不是被逼得实在干不下去了,都不会去争取这些本该属于自己的合法权益。

这是什么原因造成的?

不可说也不能说…只不过提醒一点,如果决定要仲裁维权了。

这种涉及劳动报酬的劳动争议是有时效限制的。

也就是辞职后一年内提起诉讼(如果在职,则不受时效限制)。

否则,时效一过,就只能吃哑巴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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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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