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军官、军士退役时能否花钱把配枪买回家?
不要以为美国人枪多,对枪的管理就很松懈。
实际上,美国一向号称“枪支管制是美国最严厉的法律之一,尤其是在军队中”。
有些人看多了电影,觉得美军官兵可以随意佩枪,连退役了还带着自己的“老宝贝儿”,其实这就是错觉。
的确有不少军人、警官,在退役后还在摆弄同型枪支,但请注意,是“同型枪支”,他们只是买了把一模一样的,继续回味罢了。
(就跟有些老战友似的,复员回去穿啥都觉得别扭,最后还是托人跑军人服务社买大绿裤)比如一支9mm的M9手枪,作为美军的制式手枪,曾经有相当多的美军官兵受过该枪的训练,他们退役后去街上购买一支M9并不稀奇。
M9沃尔玛有售,新枪不到800美刀,二手600多美刀,再差点的旧货100多美刀也有。
实在不行买意大利进口的博莱塔92F也一样,都是一种枪。
所以不要被美国人的这类行为懵了,他们只是当兵时抽华子,退伍后还借着抽华子而已。
烟还是那种烟,盒却不是那盒了。
那么,美军官兵退役后能否不上沃尔玛,直接朝军队购买下自己的配枪呢?
答案是——原则上不行。
美军对枪械的态度是:“军事基地内的任何武器都必须在登记处或军械库中”,“一切军队财产应掌握在军队中”。
美军并没有开辟直接的零售渠道,允许平民(退役人员)从军队中购买指定的武器,一般的美军单位也没有权限进行这种商业行为,否则违法。
说直白点,美国的退役军人事务部又不负责卖枪,谁卖谁就是张三。
军队倒是会将部分旧枪、老枪、库存枪当做“剩余物资”进行处理,卖给军火商,经由民间分销出去。
所以,美军退役人员大可不必找这种麻烦,他们想要一支同样的手枪,只需要去枪店就行了。
当然,想买服役时的突击步枪、机枪也是不行的,具体需要看各地州法律的限制。
比如加州就不允许平民拥有被判定为“攻击性武器”的枪类。
很多人言必“第二修正案”,然而这东西与我国的交通法规差不多,还需要尊崇每个州不同的地方法律以及枪支管制权利,并不会因为退役军人而特殊。
另外,因为出现过许多相关问题,比如老兵行凶、杀人、闹事等等,美国对退役军人的PTSD(创伤后应激综合征)极为敏感,许多退役军人被要求“咨询当地退伍军人法律律师,以获得顺利购买枪支的权利”,否则不仅有可能买不到枪支,就算买来了也会出现一些不愉快的纠纷。
也就是说,你退役变老百姓了,有没有持枪的资格都两说。
退役的军人如果被诊断为PTSD,那么很可能无法通过NICS(美国国家即时犯罪背景调查系统)的审核。
显然,美国政府并不愿意让一个麻烦的PTSD老兵重新拿上枪,在他退役时还把他曾经的武器卖给他,想得美哟!此外还有种情况就是“自购武器”,美军有些士兵会选择自己购买枪支,然后在战场上使用它们,但这种武器一般都是手枪类别。
如果属于自购武器,那么它本身属于士兵的个人财产,退伍了当然会揣回家,不然难道准备捐给部队吗?
但是,这种做法很大程度上是打擦边球,与传言中“美军大大咧咧使用自购武器”的说法相反,美军其实并不赞成士兵自己买武器并带上战场,许多时候美军甚至明言:“士兵不应该携带个人武器。
”美军的规矩是,除了政府提供的武器外,个人不应当接受使用任何不相关武器,也没有人必须购买个人装备;除非武器已经被分配下去,否则士兵在执行任务时不应该随身携带非政府提供的武器,这样不合法,禁止私人枪支。
不过,美军中高级军官自备用枪的情况非常多,因此法规也出现了松动,这让一些积年老兵油子也获得了携带私枪的机会,但非常少,多集中在手枪类的小防身武器上。
美军允许“注册过”的武器被保留下来,这样也便于管理。
但军队也同样建议:“在训练或公务期间,最好不要携带私枪,最好的选择是将其留在家中。
”当然,在战争中有些士兵趁乱缴获了对手的武器,然后将之作为配枪,最后将其带回了家。
实际上,这同样是违规行为,“从任务中带回武器是违规的”。
但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二战有些官兵钻了“武器可由指挥官紧急分配”的空子,他们的排长、连长懒得在战场上扯犊子伤感情,营长、团长又看不见,所以哪怕把官司打到艾森豪威尔那也没用。
等到有往回寄邮包的机会了,这些二战美军会将各种物件混在军用邮件中寄回去,这样便能再次避免回国时武器被清查掉。
当年美军什么都敢寄,手枪、黄金、希特勒的床单、戈林的宝剑……连日本人的颅骨都成堆地邮递。
想管?
不怕打击士气么?
美国政府确实拦截了不少违禁品,但在外的700万大军几乎都在整活,连打完仗把他们运回来都够呛,难道全部扒了细查?
何况美军还有一些军事服务商,他们同样擦边球打得飞起,只需一些利润,他们能帮忙将战场上劫掠的东西换成钞票或“渠道”回去。
所以,通过这些非正常或正常通道,二战美军带把撸子回去真不是啥难事儿。
倘若要按正规的流程退役,反倒拿不走一点东西。
只有某些高级军官或特殊的战斗英雄,他们在退役时才能获得“赠予武器”的待遇,这算是最光明正大留下配枪的机会。
总之,美国的确是个枪支泛滥的国家,但他们并非管理得很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