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以未足额缴纳社保为由离职要单位付经济补偿金,法院支持吗?

2022-0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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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需明确关于劳动争议案件适用仲裁前置,也就是如果发生劳动争议,第一步你应该去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你才能去法院起诉。

其次,以单位未缴纳社保为由提出离职,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理由如下: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规定,用人单位应该履行缴纳社保的义务。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要求,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

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劳动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由上述法律可见,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强制义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规定: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被申请人未给申请人缴纳社保,申请人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综上,你可以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并要求单位为你补缴社保。

希望上述回答可以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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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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